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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4-00210 公开日期: 2024-12-11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金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1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杨献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金60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工教育体系、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推进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组织部,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需求

答复内容

1

校企联合产教融合建议

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技工院校专业群与产业新技术、新标准、新材料、新工艺的联系与应用。我省分别有13所、36所技工院校被人社部遴选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工学一体化建设院校,6所技工院校成为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开发项目牵头院校,3所技工院校成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以“促进就业、服务企业”为导向,积极探索“订单班”“冠名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多元化校企合作形式,鼓励各技工院校根据企业需求编制招生计划,引导企业参与招生全过程,实现“学生所学”与“企业所需”无缝衔接,为企业精准提供技能人才定向培养、企业职工培训、技术研发支持等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省技工院校合作企业达6408家,共同成立产业学院、企业学院280家。全省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举办“订单班”“冠名班”567个,在读学生2.06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工学一体培养模式,加强工学一体化相关课题研究,做好工学一体化院校建设和专业课程标准、课程设置方案开发工作。深入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大类专业一体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行动和优质课堂、精品课程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提升计划,推动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落地。

2

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将产业人才作为人才发展的重要内容,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产业链紧密结合,制定《八大万亿产业引才参考目录》以及《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浙江省金融产业人才发展规划》等八个产业人才规划,重点引进培育八大万亿产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等省级人才工程中,向企业倾斜,设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高端制造等人才专项,引进培育产业一流人才团队和我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部署推进先进制造业技能强基行动、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2023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18.4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85.2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5.9万人。三是持续开展青年人才引进工作,在全省联动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加快完善海内外引才网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细化人才招引颗粒度,精准招引“高精尖缺”人才,有针对性组织赴北京、上海等人才密集地开展引才活动。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开展线上线下引才活动1.6万场、举办海内外人才项目对接活动704场、创业创新大赛388场,全省新引进35周岁以下大学生125万人、博士11267人,其中博士后3725人。四是聚焦重点产业搭建人才发展平台,集中优质资源支持高能级平台建设,围绕智能装备、新材料、智慧医疗、智能光学感知等领域创建2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有利于人才集聚裂变的组织形态,推进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强强联合,通过校企师资共享、教材共编、课程共建等模式加强产业人才培养,启动建设21个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进一步提升人才吸附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人才引育工作,一方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计划到2027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00万人左右,其中高技能人才数量超过500万人、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7%,做大做强我省技能人才基本盘,服务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继续加强紧缺人才的引进培育,持续开展青年人才引进工作,全省联动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加快完善海内外引才网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细化人才招引颗粒度,精准招引“高精尖缺”人才,计划2024年全省举办海内外人才项目对接活动500场、创业创新大赛300场,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100万名、博士1万名。

3

优化人才评价方式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推进数字技能人才“一试双证”试点,首批遴选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8家试点企业,推动社会认定标准与企业实际应用更加契合,推动我省紧缺急需的数字技能人才培育。二是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支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分支机构属地备案,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精准对接,持续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企业根据岗位条件、职工日常表现、技能培训、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等广泛开展定级考评,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重点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评聘试点工作,畅通技能人才职业成长通道,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目前,已遴选30家用人单位为我省“新八级工”制度实施企业,累计评聘首席技师3人、特级技师56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培训职工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自主认定,有序推广“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4

提升人才待遇水平和把握人才使用规律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技术工人“以技提薪”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将“职工增技、企业增效、职工增收”三者紧密衔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二是定期调查发布全省技能人才分职业、分技能等级工资价位信息,动态分析技能人才薪酬水平,为企业提供“技能价值表”,为技能人才提供职业成长指导服务。三是打造一批技能型企业。按照“党建引领、重视技能、产教融合、自主优评、增技增效、以技提薪、人人参与、匠心传承”的愿景,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构建外部赋能激励机制,实现职工增技、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探索技术工人中长期激励机制。探索技能人才技术创新专项奖励、技术成果转让收益分配和岗位分红等激励办法。鼓励企业实施技能人才股权激励计划,建立企业与技能人才收益共享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支持在技能人才较为集中的产业园区推动建立企业年金。鼓励企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技能人才参加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给予支持。二是进一步推广《浙江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指导和推动企业加强对技能要素和技能人才创新性劳动的认可,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在薪酬结构设计上,建立既符合薪酬分配改革要求又体现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的工资单元,统筹设置相应津贴,更好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三是发布技能人才工资价位信息。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聚焦对技术工人较为集中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调查,指导各地发布技能人才分职业分技能等级工资价位,强化市场工资价位信息精准服务,为企业职工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提供参考。四是充分发挥集体协商的作用。会同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全省范围内深化推进产业工人能级工资、新就业形态领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积极推行技术工人专项工资集体协商,健全技术工人工资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

5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健全人才关爱体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聚力全生命周期人才服务保障。针对人才企业创新研发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发挥浙江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推进“人才+资本+民企”联动发展,整合银行、券商、交易所等力量,在全国率先推出“人才贷”“人才保”“人才板”“人才险”,成立人才企业上市服务联盟,助推人才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加速成长发展。目前,人才银行累计服务人才企业超600家、授信超110亿元。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办好落户、购房、子女入学、公积金等“关键小事”,着力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二是制定出台《浙江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健全技术工人薪酬结构体系和激励机制,开展技能人才股权激励改革。探索打造技能型企业,引导企业在薪酬分配中体现技能价值导向,激励技术工人“凭本事吃饭”,打通“职工增技—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共富链条。三是创新推出“技能共富贷”系列金融产品,为技能人才、技能创富型企业、技能共富产业等量身定制金融服务,进一步树立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四是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支持计划,在落户、子女教育、购房、医疗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以省政府名义设立“新时代浙派工匠”表彰项目,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和政治地位。

下一步,我们持续强化技能人才服务激励保障,全面落实将高技能人才项目列入地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范围,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持续做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作,不断增强技能人才的获得感。

感谢您对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陆我厅门户网站,了解技能人才培养、技工教育、技能人才评价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2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人力社保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郑孟晟

电话:0571-87053055

邮编:3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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