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4-00229 | 公开日期: | 2024-12-11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答复
许明忠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5号提案《深化产教融合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收悉。经商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技能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党的二十大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家战略人才。近年来,我省围绕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的目标,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20余个政策文件,推动技能培训、技工教育、技能评价、人才激励系统性制度重塑,构建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全方位、全链条培育体系,相关案例被评为共富第一批最佳实践、省改革突破奖,人民日报专题报道,人社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截至2023年底,浙江省技能人才总数1266万人,占从业人员比例32.6%,高技能人才数426.5万人,占技能人才比例33.7%。2023年,开展制造业相关技能人才培训114.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1.4万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16.6万人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培育浙江工匠的源头环节,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遴选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将投入12亿元,地方投入配套建设资金173亿元。出台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教材管理、师资培训等7个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技工教育制度基础。会同省委编办等4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公办技师学院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22〕18号),解决教师编制短缺问题,可为6家省属技师学院增加编制1600余个。
(二)探索实施多元校企合作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推动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共育品牌专业,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部署开展百万技能人才“订单式”引育行动,鼓励企业参与跨区域联合培养,为外省生源提供优质就业岗位。积极探索“订单班”“冠名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多元化校企合作形式,鼓励各技工院校根据企业需求编制招生计划,引导企业参与招生全过程,实现“学生所学”与“企业所需”无缝衔接,深入实施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现有教育部试点单位24个、省级试点单位168 个。
(三)推广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职业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一是在全国率先启动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探索创新政、校、行、企共同深度参与的职业教育五年制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牵头,与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围绕“高规格培养”“高质量就业”要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强化企业全过程参与,打造集专业、课程、教材、师资等全要素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长效平台,针对性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复合型高端技术技能人才。2023年以来,启动实施了一批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培养项目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二是构建行业统筹主导发展机制,统筹成立13个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为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和培训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和服务。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持续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核准培训考核计划1600多个,11万余人次参加培训。
(四)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体系。一是出台《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16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精准对接,鼓励校企合作共育技能人才,已累计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8110家,其中用人单位7528家,社会评价组织582家。二是以先进制造业企业为重点,稳步实施工程系列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有序推进民营企业工程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目前已授权7家省级行业协会、3家龙头企业高级职称评审权,41家行业协会、76家民营企业中级职称评审权。三是建立“新八级工”制度,遴选产生了3名首席技师和56名特级技师,引导企业建立管理序列、专技序列、技能序列贯通的“H型”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今年,我们组织各地紧紧围绕数字经济、“415X”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开展第三批“新八级工”制度企业申报遴选,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针对性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建设性意义,为我们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立足自身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以高水平推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为主线,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培训供给,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是深入实施“两大行动”。聚焦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部署推进先进制造业技能强基行动、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制造业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数字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二是赋能技能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党建引领、重视技能、产教融合、自主优评、增技增效、以技提薪、人人参与、匠心传承”的愿景,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构建对技能型企业的外部赋能激励机制,实现“职工增技、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良性循环。2024年计划赋能技能型企业2000家。三是打造一批企业技能培训平台。支持用人单位依托高技能领军人才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省财政将对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针对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还不够协同的问题,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根据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类型、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一是深化“订单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多元化校企合作形式。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企业精准提供技能人才定向培养、企业职工培训、技术研发支持等服务;支持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联合龙头企业,面向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二是强化产教协同培养,持续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扩大政、校、行、企深度参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深入实施国家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大力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现场工程师培养。三是探索打造行业技能生态圈。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作用,整合产业链相关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探索分层分类的产教紧密融合新型平台建设,组建行业技能生态圈,推动行业、区域间技能人才共育共评共享,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适配度。
(三)坚持结果导向,着力营造“崇尚技能”社会氛围。一是加快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积极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引导企业建立管理、专技、技能序列纵向畅通、横向贯通的“H”型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让技能更加“吃香”。二是建立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机制,推动“技能共富贷”等金融产品,助力技能人才增收创富。三是围绕各类工作生活场景,实施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建设工程,创新打造技能型小镇、技能型社区、技能型乡村,推动技能型社会可知、可感、可及。四是深入挖掘并宣传技能改变命运、技能铸造成就的典型案例,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讲好“技能故事”,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感谢你们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