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4-00232 | 公开日期: | 2024-12-11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37号提案的答复
徐肖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37号提案《加强技工工匠培育工作,助推制造强省建设》收悉。经商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围绕全球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以培育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将浙江打造成为新时代工匠的培育引领之地、成长向往之地、技能创新之地。截至2023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126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26.5万人,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3.7%。
一是强化技能人才顶层设计。我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先后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强化政策供给,全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32号)、《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2号),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以及重点就业群体、重点地区和新业态新职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规模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扎实推进“浙派工匠”数字化应用建设,开发上线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统计汇总我省技能人才的各类信息和数据,并可通过“浙派工匠”平台实时展示。
二是完善现代职教体系。2022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遴选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出台浙江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教材管理等7个管理办法,“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2亿元,地方投入配套资金173亿元,专门用于支持技工教育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省技工院校111所,在校生20.41万人,全年培训社会人员69.4万人次。多渠道构建中职、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体系,打通职业教育学生成长通道,让职业学校学生“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2023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65368人,同比增长10.79%;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2486人,较上年增长61.11%;持续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全省新增25个项目,共计36所中职学校、23所高职院校参与改革,招生3210人,较上年增长212%。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结合产业需要布局职教本科专业,2所本科职业院校获批职教本科可招生专业49个。
三是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我厅会同省教育厅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推动龙头企业与高校强强联合,累计立项建设三批次61家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基本实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全覆盖。立足我省块状经济特色明显的实际,针对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人才引育、技术攻关等难题,以“一个特色产业+一个共性技术平台+一批共享工程师”的模式,建设14家省级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和33家市级中心,14家省级中心累计引进研发团队324个、工程师6126人,解决技术问题4800余个,服务企业2.7万家次。大力推进“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大规模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18.4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85.22万,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35.89万,培训智能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员7万人次以上。做好工信领域继续教育,优化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服务,审核继续教育学时申请近10万人次,制作105个行业公需课件供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
四是大力开展工匠遴选。加强优秀技能人才遴选评价,制定《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高技能青年人才项目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3〕46号),实施浙江大工匠、高技能领军人才、浙江工匠等不同层级的浙派工匠遴选培养项目,通过职业院校培养、岗位技能提升、技能大赛选拔等途径,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遴选浙江大工匠20人、高技能领军人才(含浙江杰出工匠)229人、高技能青年人才146人、浙江工匠1800人、浙江青年工匠3947人,选树培养了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新时代“浙江工匠”骨干队伍。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您关于加强技工工匠培育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建设性意义,为我们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以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为牵引,完善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等多方参与的技能人才共育机制,加快培养浙派工匠。
一是持续优化高职教育发展。聚焦专业技能,系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长学制招生比例,提升中职学生通过职教高考(单独考试招生)和贯通培养接受本科教育比例,探索职业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系统优化长学制人才培养模式,拓展多种形式的中职和高职、本科接续联动人才培养,建立灵活多样的长学制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培养,超常规模培养适应“未来工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是持续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实施力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地聚焦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部署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六大行动”,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批技能培训平台,探索打造行业技能生态圈,统筹推进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工匠学院、“共富工坊”等建设,支持用人单位依托高技能领军人才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紧扣产教融合工作主线,总结评估前三批61家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发展、运营经验,以校企合作开展师资共组、教材共编、课程共建等情况为重点,推进现代产业学院提质工程。
三是营造“崇能尚技”氛围。积极培育工匠文化,开展技能启蒙和普及教育,培养青少年、高职院校毕业生技能方面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建设以技能为主题的文化展示体验空间,广泛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工匠活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最美工匠、绝技绝活、技能成才等典型人物,深入挖掘并宣传技能改变命运、技能铸造成就的典型案例,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讲好“技能故事”。
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