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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4-00236 公开日期: 2024-12-1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1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金利泰、王英、崔妤頔、雷震、秦旺仁增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68号提案《关于更加快速、公平、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坚持调裁并举、部门协同、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打造和谐、高效、便民、公正的劳动争议化解模式。2023年全省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为84.4%,终局裁决率64.4%,终局裁决率位居全国第1位。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2023年,全省人力社保系统开展了“开工第一课”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各地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制作《给企业的一封信》《告企业负责人书》《告劳动者书》等公开信,通过图文、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分别向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送上开工寄语。活动以“早介入、早服务、早规范”为抓手,针对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变事后维权为事先告知,强化源头治理,引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是强化速办速裁。我厅会同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等9个部门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3〕25号),着力构建协商调解工作机制。会同省法院、省司法厅率先在全国出台《浙江省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纠纷调处指引(试行)》( 浙人社发〔2023〕55号),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指明维权路径。率先制定《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指导手册》,进一步解决劳动者撰写仲裁文书的困难。联合省法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办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38号),开通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建立“速调、速立、速裁、速审、速执”的“5速”工作机制,案件审理时限从45天缩短到30天,缩短50%以上。

三是强化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改革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最多跑一次”到“不用跑”。打造全国首个融合PC端与移动端的调解仲裁在线服务平台,提供从申请、提交证据、视频调解、网络庭审到签收文书等全流程在线服务。建设“智慧仲裁”数字大屏,对全省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实时晾晒案件处理指标,动态预警监测风险单位、地区并及时处置。

四是强化标准引领。率先全国出台《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规范》《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等3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省级地方标准。目前,全省已有152个基层调解组织、63家仲裁机构实施相应地方标准,嘉兴市、嘉善县、上海市青浦区等5地先行开展了跨区域劳动争议案件协同处理。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具有积极的建设性意义,为我们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下一步,我们将以公平、快速、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问题为核心,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为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持续深入开展“开工第一课”等活动,加大企业劳动法律宣传力度,向企业发放《企业用工百问》等用工手册,向风险单位和行业部门发送仲裁建议书,持续增强企业劳动法规知晓度和自治力。针对咨询量和投诉量大的企业开展集中上门服务,进行岗前教育,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二是进一步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深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协商和解行动,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协商和解机制,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强化和解协议效力。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县(市、区)级仲裁院设调解中心,实现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全覆盖,统一使用劳动纠纷一体化应用办理案件,打造有影响力调解组织100家。

三是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完善人社监管执法部门协同和基层协同机制,建立人社“服务+监管”大监管制度体系,压实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管理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三员队伍”的治理责任。加强用工合法性审查和违法行为的督促整改,加强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严格落实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加大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

诚挚感谢您对我厅劳动关系工作的关心支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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