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4-00237 | 公开日期: | 2024-12-11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加快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专题提案的答复
民盟省委会、民革省委会、潘云峰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5号提案《关于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加快推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建议》、第112号提案《弘扬“三种精神”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构建省域技能型社会》和第678号提案《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合并为“加快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专题提案,并被确定为2024年度重点提案,由张雁云副省长领办,省政协陈小平副主席协办,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主办。经商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数据局,现答复如下:
技能人才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浙江制造、浙江创造,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升就业质量,实现共同富裕“扩中提低”目标的关键群体。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持续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不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291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39.6万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上升至33.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34.1%,居全国前列。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一是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发挥技工教育培养浙派工匠的基础性作用,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在资金支持、人员编制、社会资本参与等长期困扰技工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上大胆改革突破。遴选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十四五”期间,省财政每年投入2.98亿元,地方投入配套建设资金173亿元,引领全省技工院校内涵发展、高端发展。二是优化产教协同育人体系。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紧贴产业办学、优化专业设置,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和“卡脖子”技术领域开设一批新专业,加强先进制造业、“一老一小”等民生领域紧缺专业建设,裁撤一批供给过剩、核心竞争力不足的专业,适度超前布局培养紧缺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23年完成16个市域产教联合体组建工作,近三年累计建设13个产教融合联盟、32个产教融合基地、101个产教融合工程项目、159个产教融合型企业、585个协同育人项目。三是推进产业学院建设。聚焦重点产业,推动龙头企业与高校强强联合,按照校企师资共组、教材共编、课程共建模式,共同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累计立项建设61家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基本实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全覆盖。
(二)精准高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宽技能人才培养主渠道。一是强化制度顶层设计。出台《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浙人社发〔2022〕42号),制定涵盖三次产业36个系列900个职业和116个专项的浙派工匠目录,健全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全方位、全链条培育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健全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政府补贴性培训多元化供给体系,实施差异化补贴标准,加强对制造业、数字经济等领域培训支持。二是构建大培训工作格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人才队伍”原则,压实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党委人才办指导、人社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大培训工作格局。同时,工会部门充分利用工会阵地和活动载体,为职工技能提升搭建平台,目前已建成各类工匠学院80家,2023年共培训各类技术工人44.7万人。三是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以及重点就业群体、重点地区和新业态新职业,科学制定分地区、分行业培训计划,通过“订单班”“冠名班”、区域联合培养等方式,大规模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1至2023年,全省累计开展培训超70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70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10万人。四是拓展新型培训模式。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鼓励企业采取“企校双师、工学一体”模式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培训过程与工作场景对接,2021至2023年共培养新时代学徒10万名以上。
(三)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增值化改革,深挖技能人才引进蓄水池。一是推进人力资源大市场集成建设。印发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全量归集全省公共求职招聘平台数据,打造信息共享、活动联办、服务融合、业务协同的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推动人力资源在省域范围内畅通流动、高效配置。二是推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制定《人才服务领域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指导目录》,梳理人才招引、认定、奖补、培育、发展、服务和权益保障等9类33项事项清单并推动入驻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供集成服务。线上依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人才服务专区,实现人岗精准智配、线上线下融合、各类岗位覆盖。三是加大引才聚才力度。联动全省赴上海、南京、哈尔滨等人才密集地举办高层次人才洽谈会,赴香港举办2024浙江—香港高端人才招聘会,深度打造“留·在浙里”留学人员引才服务品牌,今年3月新设立香港“留·在浙里”工作站。今年1—9月,全省共开展线上线下引才活动8443场、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94.04万人、博士5696人。
(四)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一是深化技能评价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16号),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精准对接。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企业7297家(列全国第2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534家。2023年开展技能人才评价102.6万人次,发放技能等级证书75.1万人次。推行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工”制度,在吉利控股集团等30家企业进行试点,遴选出3名首席技师和56名特级技师,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建立起从学徒到大师的阶梯式人才培养评价机制。二是强化高技能人才梯队培养。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共遴选产生“浙江大工匠”20人、“浙江杰出工匠”119人、“浙江工匠”1800人、“浙江青年工匠”3947人和高技能领军人才50名、高技能青年人才146名,打造了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新时代浙江工匠骨干队伍。三是探索学分银行建设。完善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数字平台建设,推出课证融通项目“非学历证书-学历课程”认定转换工作,实现电工高级工(三级)等9项非学历证书与学历课程的学分认定转换。四是优化薪酬分配促技能增收。出台《浙江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浙人社发〔2022〕67号),进一步健全技术工人薪酬结构体系和薪酬激励机制,深化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以台州市为例,已推动2000多家企业实现技能与薪酬挂钩,实现技术工人薪酬平均增长7.8%。
(五)探索推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优化技能人才工作生活环境。2023年4月,省政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签订共建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合作协议,在台州市试点的基础上,着手推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同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召开现场会全面部署推进。今年以来,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行动被纳入省委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部署的7项行动之一。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基本搭建起以构建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技能型社会建设“四梁八柱”,探索总结出一系列具有浙江特色的经验做法。一是创新打造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制定印发《赋能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基本单元高质量发展导引(1.0版)》,发布2047家技能型企业、362个技能型乡村(社区)重点培育清单,指导各地打造一批技能型企业、技能型乡村,重点聚焦“增技增效增收”,通过8个方面的“技能+”赋能高质量发展。二是探索金融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出台《关于金融服务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通知》,创新推出“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面向技能人才、技能型企业的系列金融产品,今年已授信超1000亿元,120余万名技能人才获得授信。三是加强技能人才表彰激励。以省政府名义设立“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和“新时代浙派工匠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表彰项目,2023年首次表彰了50个先进个人和30个先进集体,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地位。四是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建立纵向省市县三级、横向多部门协同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组织开展各层级综合型技能大赛、行业技能竞赛、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重点建设项目立功竞赛等,以赛代训、以赛代评,为更多优秀技能人才搭建晋升平台,每年约有9万人次通过参赛得到技能等级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你们关于加快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选题紧跟热点、调研非常充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特别是你们提出的“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建议,契合了我省全面建设高素养劳动者队伍的工作要求,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大人才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以实施省域技能型建设行动为抓手,围绕“育才、引才、聚才、识才、用才、护才”全链条,加快完善技能培育体系、技能创富体系、技能生态体系三大体系,系统推进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结合你们提出的有关建议,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聚焦培养人吸引人,完善技能培育体系,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一是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筑原造峰”。深入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持续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浙江工匠”遴选工作,引进培育一批急需紧缺的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布局建设覆盖城乡的“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一技之长”。二是持续夯实产业技能根基。结合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做好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大力实施先进制造业技能强基行动、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新时代“乡村工匠”培育行动和“一老一小”技能支撑行动,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技能人才培育品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差异化补贴制度,加大对制造业等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三是加强技能培育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探索打造行业技能生态圈,为产业链提供集引进、培训、评价、交流一体闭环的技能人才供应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着力培育一批契合产业发展需求、培训成效突出、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四是打造现代职业教育浙江样板。高水平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技工院校和特色专业,各设区市和工业强县至少打造1所特色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体,探索建设县域产业学院。
(二)聚焦激发人成就人,完善技能创富体系,高标准建设“增技增收”先行区。一是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持续开展技术工人“以技提薪”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探索建设技能人才“增技增收”数字地图,动态分析技能人才薪酬水平,为广大企业提供“技能价值表”。二是加快打造技能型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奖补激励等方式,构建对技能型企业的外部赋能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职工增技、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良性循环。三是积极探索技术工人中长期激励机制。引导企业探索技能人才技术创新专项奖励、技术成果转让收益分配和岗位分红、技能人才股权激励等办法,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集合年金制度,建立企业与技能人才收益共享机制。四是健全服务技能型社会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机制。大力推广“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系列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为技能人才、技能型企业等量身定制金融服务,加快形成“全主体对接、全周期覆盖、全需求响应”的技能人才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三)聚焦塑造人尊重人,完善技能生态体系,高水平营造“崇尚技能”新氛围。一是强化技能人才服务保障。推广《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分类目录》,推进各地将高技能人才项目列入地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范围,按规定落实住房、户籍、子女入学、医疗、创业就业扶持等优惠政策。二是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引导企业建立管理序列、专技序列、技能序列贯通的“H型”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定期举办浙江技能大赛,完善并落实竞赛获奖选手表彰奖励、升学、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为更多优秀技能人才搭建圆梦舞台。三是系统推进基本单元建设。围绕各类工作生活场景,实施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建设工程,创新打造技能型小镇、技能型社区、技能型乡村等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并以基本单元为载体,面向青少年开展技能启蒙和普及教育,从娃娃抓起建立劳动认知养成和技能习得制度。四是多维度多渠道讲好“技能故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挖掘并宣传技能改变命运、技能铸造成就的生动典型案例,让全社会对“技能”的意义、价值和必要性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吸引更多青少年走上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感谢你们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总 工 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