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海:工伤调解保权益 群众感激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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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及时依法处理案件,帮我讨回了工伤保险待遇……”近日,劳动者罗先生来到本院,激动不已地将一面写有“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表谢意。 据了解,罗先生此前在某建设公司工作时从集成吊顶掉落,造成左腿、肩部、腰部、胸部、肺部、牙齿、鼻部等多处受伤。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劳动争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罗先生到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经过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中止和劳动关系开庭审理后,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协调罗先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关系,向双方讲明案件事实和处理依据。最终,该建筑公司认可罗先生在其工地受伤为工伤,并自愿承担工伤保险赔偿329750元,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始终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加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建设,提高办案效能,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仲裁和工伤认定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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