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劳动仲裁打好组合拳 --保障她权益,绽放她力量
|
|||||||
|
|||||||
随着生育政策变化,我区涉及“三期”女职工权益争议的案件越来越多,部分女职工被用人单位以“孕期关怀”“生产经营需要”等为名,未经协商一致即单方决定将女职工从管理岗位降职调整至一线体力劳动岗位,针对此现象,区仲裁委密切关注女职工权益保护需求,立足仲裁工作本职工作,采用速调速立速裁机制,同时联合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及民政局社会救助办等三部门,打好女职工权益保障组合拳,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一、专设女职工速调速立速裁机制。凡涉及女职工权益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缩短案件处理周期,降低维权成本。一方面,在立案前引导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纳入速调对接机制,实现专案专办,选聘“北岸姐妹帮”专业女性调解员专人专案跟踪对接调解,针对矛盾纠纷差距较小且在双方保留原有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的案件,力争当场化解并为女职工进行心理疏导,消除误解;另一方面,在立案后开启速裁模式,通过引导用人单位减少答辩期,快速有序参加庭审,缩短审理时间,实现快审快结。截至今日,已化解女职工劳动纠纷35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 二、流动仲裁进企暖人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地、就近、就快开展现场调解,将“坐等办案”变为“流动庭审”,大大减轻女职工的诉累,降低维权成本。同时,采取以案说法和现场互动的方式为职企双方答疑解惑,实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减少纠纷”良好社会效果,获得女职工和企业的一致好评。截至今日,流动仲裁成功开庭案件为3件。 三、联合三方兜底保待遇。针对女职工与企业矛盾纠纷差距大且严重影响女职工生活的矛盾纠纷。一方面,区仲裁委积极联合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符合援助标准的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另一方面,申请工会介入,对严重侵害女职工权益案件由工会出面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为企业与女职工进行背对背调解,由工会对企业存在的侵害女职工权益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对存在生活困境的女职工,联合民政局社会救助部门对女职工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区仲裁委通过工会介入成功化解涉女职工劳动纠纷案件5件,为1名女职工提供必要社会救助。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