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省级现代服务业“乡村旅游运营服务乡村振兴”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1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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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 〔2024〕3号)要求,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定于7月17日—19日举办“乡村旅游运营服务乡村振兴”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和地点

研修时间:2024年7月17—19日

报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乡旅学堂

报到时间:7月16日下午14:30—17:00(外地学员),7月17日上午8:30前(本地学员)

研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乡旅学堂

二、研修内容

(一)乡村旅游政策解读;

(二)乡村旅游数据监测与统计;

(三)乡村旅游发展的“湖州之路”;

(四)创新运营模式,让乡村“活”起来;

(五)乡村旅游市场运营和服务管理。

三、研修对象及方式

本期研修班面向全省各地文旅局、旅游集团、景区、村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行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高层次管理人员。共40人,额满截止。

研修班采用线下统一授课,邀请专家学者,采取专题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研修。

四、报名要求

1.方式一:请参训人员于7月12日16时前,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邮件至邢老师处(邮箱:1054568820@qq.com)

2.方式二:请参训人员于7月12日16时前用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进行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研修费用:本次研修班参照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22〕13号)中的规定执行,研修班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住宿费(标间)等由专项资助经费承担,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其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湖州市区内的参会人员不作住宿安排,其他地区学员可以申请住宿。

(二)研修成果应用:参加研修学员学习时间可列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参加研修人员要结合工作,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交流材料(800字左右),根据研修期间到课率及课堂学习情况,学员在完成研修内容后可获得继续教育学时,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打印学时证明(http://zjjx.rlsbt.zj.gov.cn/#/creditSearch)。

六、联系方式

邢老师,15905820321

刘老师,18767288817

附件:1.研修班课程安排表

2.研修班报名表

附件下载.docx


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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