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省人力社保厅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号)等文件要求,深化便民服务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以厅门户网站和“浙江人社”新媒体平台为依托,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服务人民群众、树立部门形象、督促工作开展等方面的作用。

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继续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并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新媒体宣传和媒体采访等方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注重采取图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可读性。2017年,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72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2428条,通过“浙江人社”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89则,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31则,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比去年增加了15件,同比增长了48.4%。其中信函申请26件,在线申请20件。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有4件属于代办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特别是针对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咨询,我们本着便民原则,在定性以后尽量向当事人作出答复或解释。其中,有2件(同一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当事人提起了行政复议,最终当事人被依法驳回复议请求。

从申请内容来看,养老等民生政策是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涉及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内容的申请数量继续保持平稳;另有一些涉及征地政策或者历史遗留问题申请。总体上,申请事项仍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从申请用途来看,信访性质的占比较大,申请人希望通过信息公开来实现信访诉求,处理难度比较大。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的有24件,占52.2%;答复“不予公开”的有10件,占21.7%,主要原因是许多申请属于政策咨询,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另外,答复“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有6件,占13.0%;答复“信息不存在”的有5件,占10.9%;告知需通知其他途径办理有1件,占2.2%。

(三)平台建设情况。网站建设方面,高度重视厅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根据党组会部署要求,对全厅网站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并于12月25日改版上网并迁移到省政府云平台,各子网页改造也有序推进。同时,为了做好全新改版后门户网站的信息保障工作,12月19日举办了全厅网站信息员培训会。

新媒体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和政民互动的主渠道作用,优化栏目设置、加强资源整合、做好功能提升,逐步完善内容采编、审核和发布机制。一是树立栏目化运营意识。在新媒体平台开设“奇思妙想浙江行”“浙江人才”“技展宏图”“法治人社”“招聘”等系列专题,形成了图文并茂的系列文章,在全国人社系统内形成良好的传播影响力。二是做好主动性宣传策划。在时效性和新鲜度上做文章。针对社会关注热点话题,提前策划、及时发布,如“公务员招考”“浙江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重大政策等信息,部分信息单则阅读量超40万+。三是完善平台功能及矩阵建设。以政务微信原有平台为核心,打造包含“图片新闻”和“查询服务”两项功能在内的“服务大厅”政务微门户平台。同时,搭建覆盖全省11个地市微信公众平台和厅直属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浙江人社”微信矩阵。通过微矩阵建设,形成资源共享、力量共用、平台共通的浙江人社系统政务微信宣传方阵。

(四)政策解读情况。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8场,媒体恳谈会3场,就社会公众关注的人社领域热点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厅有关领导出席发布会、通气会并答记者问。比如,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后,2017年6月9日,省人力社保厅召开政策发布媒体通气会,并第一时间通过政务微信发布有关内容,解读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新政策新举措。再比如,2017年上半年,省政府审议通过《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修订)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修订)两个规章,6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仉贻泓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浙江人社政务微信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有关内容。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要求,着重对行政权力运行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规划统计信息、就业信息、社保信息进行了公开。一是对权力清单、内部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在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进行了公开。同时在认真梳理和合法审查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开了《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二是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分类梳理省市共有事项、各市共有事项、各市特有事项,形成了全省系统《指导目录》,共37项主项、140项子项。在统一目录基础上,编制印发了厅本级和全省系统指导目录所有事项的服务指南,绘制了标准化的办事流程图和业务经办流程图。三是主动公开了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2016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全省人力资源供求分析报告等。四是对就业、养老、医保等民生领域重要政策文件都进行了公开,并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比如,为更好地保障老年基本生活,出台并公布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7号)和《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4号)。再比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出台并公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7号)。再比如,为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出台并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35号)。这些重要文件出台后,我们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进行了公布,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

(六)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情况。在制度建设方面,按照要求制定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同时,出台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的通知》,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并建立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机构建设方面,为了更好地完成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工程,厅办公室、宣传中心、政策法规处各司其职,齐心配合,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同时对全厅网站信息员开展了相关培训。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7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1)对政务公开重要性和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认识不够。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关系到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实现,关系到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保障。总体来看我们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重视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时仍把握得不够,需要进一步坚持这项原则。(2)信息公开积极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对最新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在网上公布不够及时,对一些重要的文件的政策解读不够。(3)平台信息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平台信息员适应新媒体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在文案撰写、多媒体制作和数据统计分析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和目标,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和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在全省系统各级微信平台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的领导机制,强化平台管理,确定分管领导亲自抓,优化平台运营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平台在监管下运行。(2)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进行解读,按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意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3)加大培训力度,健全考评机制。通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思想认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实现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同时,制定相应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全省系统对平台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省人力社保厅

2018年3月20日

 

省人力社保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72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42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3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8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7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46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0

4.信函申请数

26

(二)申请办结数

46

1.按时办结数

4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三、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举报投诉数量

0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统筹使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