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14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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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6号)要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经人社部批准,由人社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主办,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浙江电信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本次高级研修班通过对智慧城市发展现状、建设困难分析;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趋势探究;政策解读;顶层设计与路径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信息技术与智能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的设计、示范城市建设经验与案例分享、现场教学等,以进一步探讨如何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下,建设“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好城市问题为导向”的新型智慧城市,为城市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研修方式
研修方式包括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研修班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培训,同时结合研修主题,安排企业现场教学。
三、研修对象
各省政府、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研究院、高校等单位从事智慧城市相关研究与应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70人,额满为止。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8日,9月3日全天报到。
(二)研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林泉培训基地(西湖区九溪路8号, 0571-86591616 ,0571-86595718 )
五、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参加研修人员请于8月25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高级研修班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浙江电信培训中心邮箱 623925420@qq.com 每单位限报1人。
(二)本次高级研修班不收取研修费和食宿费。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杭州地区学员不提供住宿。请研修人员带好身份证并在报到时提交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参加研修人员在研修期间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2000字左右),并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四)研修人员修完课程后,经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
联系电话:0571-88897220(座机)  
手机: 15305757883
电子邮箱: 623925420@qq.com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 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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