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实现仲裁服务“一站式”,劳动维权“跑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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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于今年6月进入镇海一单位工作, 6月底在维修设备时不慎受伤。因与公司就工伤待遇方面的问题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段先生向镇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寻求帮助。以往按照一般程序,段先生需确认与企业间的劳动关系、进行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伤残等级进行相应赔偿。整个过程环节多、耗时长,申请人需要多头跑、反复跑。 今年10月,镇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整体入驻镇海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后,形成以区仲裁院为主体,法院、综治、工会、司法、劳动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劳动纠纷处置平台,有效帮助当事人处置劳动争议“最多跑一地”。仲裁员罗军在了解段先生的相关情况后,协调联系驻中心工伤鉴定、法律援助、人民大调解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为段先生预判伤残等级、明确赔偿金额预期、组织矛盾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由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共计9万元。 “没想到你们一个窗口的服务这么全,不用到处跑就可以拿到我的工伤赔偿,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段先生感叹道。 这是镇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整体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后,联合多个部门推进劳动争议调处“最多跑一地”改革的一个缩影。今后该院将继续整合矛调中心的平台资源:一、对于有协商处理可能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在正式立案前先由驻中心的调解员介入调处,庭审前、庭审后再次组织人民调解,尽可能通过柔性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二、与驻中心法律援助机构沟通协调,实现法律援助专业律师窗口面对面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三、联合法院打通裁审衔接机制,统一裁审标准,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对仲裁工作的信任,减少诉讼案件;四、加强与劳动监察的联动,对于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事项及时提请劳动监察机构予以依法查处,双线并联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案件。有效打破各部门“分庭而治” 的局面,实现了劳动纠纷受理“只进一扇门”、调处“社会化大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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