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力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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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自去年11月启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以来,已有28家企业陆续完成备案。去年12月底,印发《浙江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办法》。今年3月,印发《关于在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近日启用技工院校在线备案申报系统。试点工作已从杭州、宁波、绍兴及省属单位逐步扩大到全省范围,试点对象从企业职工扩大到技工院校学生及社会人员,试点工作在各地有序推进。 5月12日,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召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培训会。 5月15日,湖州市人力社保局召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会(推进会)。 5月19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举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知识培训班。 据悉,其他各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自此,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全面推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推行进度不断加快。 下一步,我省将研究制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遴选规则,指导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建立完善的运行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高质量开展第三方评价活动。届时,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三类机构将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基本建立。 各级鉴定中心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退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转向加强质量监督、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我省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总体部署,确保早日在我省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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