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线上线下相融合、庭审顺畅不卡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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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要求到庭参加庭审,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能到场而要求通过网络庭审模式进行,怎么办?近日,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顺利以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潘某系湖北武汉人士,与温州某机械公司之间因疫情期间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问题产生纠纷而申请劳动仲裁,并希望能通过网络庭审模式进行,免去其来回舟车劳顿的麻烦。仲裁员征询单位意见时,单位则表示希望能到现场以线下模式开庭审理。在仅一方当事人选择在线庭审时,市仲裁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等因素,采用了一方当事人在线、另一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开庭。庭审前,引导当事人线下交换证据,节省网上证据展示时间;庭审时,为线下出庭人员配备手提电脑和专门办公室,进入网络庭审程序,并要求线上出庭的当事人通过视频出示相关证件,审慎核实当事人身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请回避、举证、质证、辩论等各种权利;庭审后,对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的视频材料进行存储归档。 线上线下相融合方式开庭,避免了因一方当事人原因而导致“在线庭审”无法进行的困难,既保证了当事人便捷行使仲裁的权利,又实现了案件的快速高效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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