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工伤保险处(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
负责人: | 李平(处长) |
电 话: | 0571-87050378 |
工作职责: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伤保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核定省本级参保单位费率。拟订全省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住院服务标准等目录,拟订定点协议机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省部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承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