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健康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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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22号)精神,全国健康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经省人社厅批准,由宁波市健康家园公益服务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我国党和政府非常全面、非常明确地强调要实现全面小康,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因此,把医务社会工作置于健康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推动健康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必要且紧迫的。本次研修旨在对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全面培养,推动本土医务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使得现代健康照顾服务体系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的特征得以真正实践。研修也考虑当前国内医务社会工作发展趋势,融入医护与社会工作的双向培养理念,特别是价值体系、规范体系、支持性体系。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更多方面的信息。 二、指导单位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 宁波市社会工作协会 三、主办单位 宁波市健康家园公益服务中心 四、协办单位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宁波市康宁医院 五、研修对象 本次研修对象限额75人,以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为主,具体包括如下: 1、各级医疗机构医务社工部相关工作人员、社会福利机构健康社会工作者; 2、大健康领域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管理者; 3、高校相关专业的教师。 五、研修时间和地点 研修时间:2020年10月10日-12日 研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石浦大饭店(材料城店)鄞州区甬江大道2660号。 六、报名方式 请参加研修的人员,于2020年9月24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nbjiankangjiayuan@163.com,进行报名。 如有疑问,请联系会务人员。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0574-88120826,19957839657. 七、相关要求 (一)疫情期间为最大程度消除疫情隐患,确保研修人员“零感染”,请按遵照如下要求: 1、报名研修人员需持绿码参加本次研修; 2、近两周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返回及身体不适(干咳、乏力、咽痛、腹泻、发热等)人员,不建议参加本次研修; 3、研修学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研修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入口处测试体温,如有不适,请及时联系会务人员。 4、往返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本次研修不收取研修费,提供食宿安排,住宿标准为二人一间,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宁波市六区(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范围内学员不提供住宿。 (三)研修结束后,合格学员可获得职称评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以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自主打印学时证明(http://zjjx.zjhrss.gov.cn/elms/)
附件: 1.全国健康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课程安排表 2.全国健康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宁波市健康家园公益服务中心
宁波市健康家园公益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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