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仲裁院成功处理1例社保补缴案件

发布时间: 2021-06-17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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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上午,沈师傅向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来一面锦旗,“秉公裁决、执法为民”八个大字表达了他心中的谢意:“我快60岁了,在企业工作三年多了,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这次多亏了仲裁员的帮助,企业一次性给我补缴了社保费用,现在可以安心地等着拿退休金了。” 

之前,沈师傅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称用工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要求补缴。市仲裁院工作人员收到案件后对其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完成了立案登记,于2021年3月12日开庭进行案件审理。案件处理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一案四调”机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特别是签订调解书后,仲裁员又多次联系用人单位,督促其尽快为申请人补缴社保,近日沈师傅工作期间的社保已顺利完成补缴。

     近年来,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复杂化、法律诉求多样化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剧增的现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平衡各方利益,打造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稳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积极作用。截至5月份,市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38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补偿等26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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