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公道”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 2022-03-22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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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波北仑劳动仲裁院调解了一起关于“业务考核奖”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员恪守“公道”、法理结合、情理兼容的做法及最后的调解结果,让双方当事人体味了一回“心暖”感觉。

事情是这样的:吴克科(化名),是某国际合作公司物流部门经理。吴克科2018年12月入职时,与公司约定月底薪7000元。每年年底按照公司规定对吴克科部门的业绩进行考核,当部门考核分达到60分及以上时,吴克科部门将拿到相应“业务考核奖”。吴克科按照公司的规定核算,认为自己2021年度应该有“业务考核奖”27万元。公司则认为,吴克科的计算方式不正确,其部门考核并未达到规定的60分,没有“业务考核奖”。因双方争议较大,2022年2月,吴克科向北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根据公司的抗辩意见及所提供的证据分析,吴克科的部门考核分还真达不到规定的60分,“业务考核奖”或将无望。仲裁员调查发现,吴克科任职部门经理的三年考核均为“达标”,但又未发现吴克科及其部门人员工作“不够努力”的迹象。于是,仲裁员与公司就考核标准是否合理及吴克科等人付出劳动多少角度进行了探讨和意见交换。最后,综合了宁波地区部门经理的总体收入水平及吴克科三年来的工作付出,公司同意并支付了吴克科“业务考核奖”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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