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海宁仲裁首次通过网络送达仲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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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仲裁办案效能,加快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自2022年1月19日起,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新增法律文书电子送达模式,为当事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仲裁文书送达服务,为群众办事“跑零次”加码,成为全省首家推广使用全域电子送达的仲裁院。自此,海宁“智慧仲裁”插上了网络翅膀再提速。 “全域送达”是海宁市在数字化改革工作中创设的一个网络应用场景,遵循“多跨协同、集成共享”原则,搭建全域送达平台,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送达难”问题,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电子送达的法律依据: 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该规定在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加大了电子送达的适用力度,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海宁仲裁院更新《送达地址确认书》,增设电子送达项供当事人选择,并提示说明电子送达的条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推广使用电子送达。 相较于传统送达方式,电子送达优势明显: 1、省时:依托全域送达平台,在线制作,一键点击送达。把原来需要几小时到几天不等的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时间缩短为几分钟甚至几秒钟,最大限度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大大缩短送达时长。 2、省心:当事人只需点开手机接收短信,即可接收、查看、下载相关仲裁文书,省去来回签收文书的麻烦,也省去鉴别文书真伪、区分诈骗信息的烦恼,解决了“鉴别难”的问题。 3、省事:在送达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手机号码变更、人员流动、公司搬迁、住所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全域送达平台整合涵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11个业务系统,包括受送达地址、历史送达记录等在内的数据,建立“全面覆盖+精准画像”一体化智能化数据库,强化资源支撑,有效缓解了“找人难”问题。 4、省钱:电子送达免去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的人力、交通费用及邮寄送达的快递费用,大大降低资源成本,助力节本降费。 6、安全:仲裁院通过电子送达的文书均在全域送达平台留痕,有效预防了送达风险、提高了送达效率。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下,通过电子送达,大大减少了直接送达与邮寄送达的频率,对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今是信息的时代、网络的时代,“过不了网络关就过不了时代关”,海宁的“智慧仲裁”依托网络不断发展:网上申请不断推广,电子送达不断完善,无纸化办公不断调整,网络调解不断丰富。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每次革新尝试都从以人为本出发,朝着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不断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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