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自己签的字不一定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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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要缴纳社保的协议明明是劳动者自己签的,是他主动放弃交社保的权利,怎么可以不作数呢?”近40度高温的盛夏,越城区劳动仲裁院接待室内,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有些焦灼和激动地向工作人员诉说着“委屈”。
“同志,天气热,你先坐下来喝杯水缓一缓。”工作人员叶某给王先生倒了杯水,打开案件资料,仔细看了看。
“是这样的,为职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社保不是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声明而企业就可以不缴的。”工作人员叶某娓娓道来。
“哎,我还以为签了这个协议我们企业有一个退路呢。但是签这个协议的时候员工还把我交社保的那部分钱折成现金领走了,这个情况怎么算呢?我这钱可不是白给了?”小憩片刻后,王先生的语速有所放缓,但仍透出一丝无奈。
“这种情况,我们以往的案件中也碰到过。一般呢,我们是这样处理的。一方面,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具体怎么补缴以社保机构的规定为准;另一方面,企业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的话,员工多拿的那部分钱也要归还企业。这样对双方来说是相对合法合理的做法。”工作人员叶某翻出一个类似案例给王先生看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个案件可以继续走庭审程序,但是如果你们双方有调解意向,我这边可以做个中间人帮你们协调一下。”
“那谢谢您了!以前我们对法律不是那么懂,现在经您这么一解释我也明白了。员工和我们也是一场相识的情谊,我可以接受调解。”王先生在纸上留下了自己的调解方案和联系方式后,充满谢意地欣然离开了。
这是越城区劳动仲裁院的一个日常工作剪影。近年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越城区劳动纠纷案件数量有所增加,但这并不影响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耐心和热情。“越是案件繁复,我们越要严格要求自己,多解释、多沟通,让企业经营者通过1次甚至0次劳动仲裁就知道如何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帮助越城区营造更加和谐的用工环境。”越城区劳动仲裁院院长吕越红如是说。在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今年以来越城区劳动仲裁院的调解率、结案率正稳步上升。
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