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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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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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503X/2022-07792 |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
文号 | - | |||||||||||||||||||||||||||||||||||||||||||||||||||||||||||||||||||||||||||||||||||||||||||||||||||||||||||||||||||||||||||||||||
发布日期 | 2022-07-30 |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项目办有关通知精神,经省项目办研究决定,2022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将继续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2年的志愿服务。 现将《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实施方案》下发,请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圆满完成今年计划招募工作。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30日 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部署,经主办单位协商,制定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自愿报名、选拔招募、培训派遣的方式,面向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拔招募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基层工作,主要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服务。志愿者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二、实施步骤 (一)确定规模 1. 确定选派人数。2022年计划选派150名大学生志愿者(不含2022年9月服务期满且成功续签的志愿者)赴岗服务。 2. 确定服务地。省项目办根据确定的服务规模、上一年度执行情况和各地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服务地为杭州、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六个设区市的基层单位。 (二)征集岗位 2022年所有服务岗位由市项目办征集申报,省项目办根据岗位类型并结合往年实施情况,统筹确定150个志愿者服务岗位。 岗位征集确定及志愿者选拔工作由省项目办牵头,团省委具体实施,高校项目办和市、县项目办配合,要求在乡镇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不低于90%,岗位重点向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水利林业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倾斜。 (三)志愿者续签 省项目办于8月底前组织完成志愿者续签工作。在2022年服务期满且目前还在服务岗位上的志愿者,符合续签条件的,经市、县项目办同意后可向省项目办提出续签申请。经省项目办同意后,志愿者按续签协议继续服务,并享受原招募年份有关政策。 (四)选拔招募 1. 网络报名(8月上旬)。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系统(http://lxjh.zjgqt.org/login)进行网络报名。 2. 资格审核(8月上旬)。各高校项目办要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 3. 综合推荐(8月中旬)。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协调有关部门,务必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试,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先组织笔试,按志愿服务经历和意愿、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等情况,择选选拔推荐志愿者,并报送《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推荐汇总表》。报学校党委同意盖章后,将PDF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文件报送省项目办。 4. 组织体检(8月下旬)。省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报名学生进行集中体检。所有体检由省项目办牵头,各高校项目办具体落实。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体检工作,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省项目办。 5. 公示和录取志愿者(9月上旬)。省项目办开展志愿者录取、岗位匹配等相关工作。省项目办公布志愿者录取名单后,各高校项目办在本校校园网对入选学生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各高校项目办指导入选学生签订招募协议书。 (五)培训上岗 1. 集中培训。省项目办拟于9月举办全体新招募志愿者集中培训。 2. 志愿者补招。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由省项目办负责做好补招工作。 3. 派遣和签订三方协议。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将本地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地。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网络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志愿者正式上岗后,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换。 以上实施步骤如受相关因素影响而需调整,以省项目办补充通知为准。 四、政策支持 (一)生活补贴。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学习深造。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省项目办负责为每名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服务地项目办负责为志愿者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报考公务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离开服务岗位5年内,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五)就业创业。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创业。有关部门要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六)定向招聘。2022年新招募的志愿者(不含续签志愿者)到相关岗位服务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可参加2024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被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五、工作要求 (一)选拔标准 1. 具有志愿精神; 2. 综合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 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省项目办招募体检; 4. 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获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5.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可以报名; 6. 优先推荐条件: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读研究生;已录取为研究生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服务地紧缺的农、林、牧、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学生;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生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参加青年突击队、返乡大学生到社区(村)报到、与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家庭子女“手拉手”专项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学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 (二)高度重视。各地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重视本项目的组织实施,认真研究项目运行中的战略性、操作性问题,支持解决项目实施中各类实际问题,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强指导。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各级项目办,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推动项目实施不断提质增效。普遍建立志愿者团支部,搭建志愿者在服务岗位之外参与当地乡村振兴工作和青年工作的平台。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创业就业,优化激励政策,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就业创业指导。 (四)完善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工作领导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加强对重要政策、重大事项、难点问题的定期研究。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实施好本项目。各级团委要承担好市、县项目办的职责,主动与组织、教育、财政、人社、农业农村、卫健、水利、林业等单位加强沟通,做好统筹协调,抓实工作。 (五)大力宣传。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扩大项目综合影响力。广泛宣传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层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更好地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鼓励更多的青年在基层火热的实践中建功立业,锻炼成长。 未尽事宜,请联系省项目办。 联 系 人:潘奕羽 黄哲浩 联系电话:0571-85174175 电子邮箱:zjlxjhxmb@163.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安吉路21号 附件:1. 志愿者体检标准 2. 志愿者体检项目 3. 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推荐汇总表 附件1 志愿者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心理检测结果显示不宜参加西部计划,或有其他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高校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基层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应做好解释说服劝导工作。 附件2 志愿者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心理检测 体检医院应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按照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附件3 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服务岗位信息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1. “服务单位”填写与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的用人单位,如**教育局、**学校、**街道办事处等; 7.请按岗位的急需程度排序,省项目办将按岗位类型并结合往年实施情况统筹确定最后岗位。 附件4 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推荐汇总表 学校名称(党委盖章): 日 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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