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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3-00023 公开日期: 2023-01-06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1-06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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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宁、徐力金利泰秦旺仁增徐侃段树民俞小峰楼晶石智勇郑攀桑均尧徐小洲罗坤何水法潘云毛新宇王伽伽刘丽娜李芳刘俏蕾郭峰沈黎勇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65号提案《建议夯实浙江数字化改革社会基础,加快数字人才培训政策落地,建设全球数字人才高地》收悉。经商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全省数字职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推动数字人才培训政策落地建议

一是全面加强数字技能人才培训工作。20211会同省发展改革委1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9号),聚焦我省数字经济等关键领域,聚焦我省在互联网+建设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新职业新岗位,大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金钥培训计划,到2023年,培训电子商务行业技能人才30万人次以上。20219月,出台关于印发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46号),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数字技能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每年培训数字技能人才20万人次以上。今年4月,我厅会同省委人才办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32),要求聚焦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大规模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数字技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省人力社保厅聚焦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遴选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包含数字信息、电商贸等数字经济相关专业群),十四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将投入2.98亿元地方拟投入配套建设资金173亿元2025年,每个高水平专业群1个以国内一流的技工教育示范专业、特色优势专业或新兴前沿专业。省教育厅发挥高校和职业院校优势,在51所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影视动画等46个高职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在184所学校开设电子商务、动漫游戏、移动商务等27个中职数字经济相关专业。整合提升省数字化教材服务平台,集中优质资源,打造一批精品数字教材和教学课程资源。专门设立省级数字教材研究基地,开展数字化教材研究开发。统筹推进省级五类一流课程建设,认定数字经济相关一流课程省级250余门、国家级26门。三是鼓励各地实施项目制培训。鼓励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创新培训模式,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自行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和项目制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二、关于放宽申报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补贴力度并拓宽补贴范围建议

一是拓宽培训补贴范围。《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32明确提出,聚焦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应届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需求,因材施教提供各类就业技能培训。推行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制度,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二是加强企业家和党员干部数字经济专题培训。省经信厅在每年企业家系列培训中设置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改造等专业知识辅导。省委组织部把数字化改革作为省委党校重点课程,举办数字经济专题研讨班、信息科技与创新发展专题研修班等班次,部署实施基层干部数字化改革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开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内容培训,2021年共培训基层干部28.3万人次。三是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技能提升补贴方面,人社部等3部委《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执行期限至20221231日),省级层面没有提高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的权限。培训补贴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32进一步完善了培训补贴政策,明确我省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不再有社保缴费年限等相关条件限制。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和培训补贴目录清单由各地制定我厅已鼓励各地将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等培训项目纳入补贴目录清单,建立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加大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补贴力度,探索建立基于职业分类的职业培训差异化补贴制度。

三、关于鼓励企业申报数字经济新职业、新工种加快社会评价机构资质审核流程建议

一是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开展数字人才领域社会培训。《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规上企业、龙头企业设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面向行业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有偿社会培训服务。对企业利用厂房车间开展社会培训服务、购买培训设施设备的,可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二是进一步扩大企业评价自主权。今年来,厅先后出台《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16和《浙江省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动评价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精准对接。遴选成为新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其开展的新职业培训评价规模不作要求。根据摸底调查,自2019年以来,人社部发布了4批共56个新职业,截20224月,我省共备案新职业21个,其中数字经济相关新职业11个,有互联网营销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网约配送员等。

四、关于扶持数字人才培训机构和企业做大做强,成立数字经济人才联盟,打造浙江数字人才大脑建议

厅主动对准数字经济要素保障跑道,建设浙里人力资源综合应用,协同34个部门,贯通1612体系,在服务端围绕人力资源引进、培育、管理、服务等全周期,构建浙里招聘、数字专技、浙派工匠、事业人员全周期在线、人力资源管家、浙里猎头等六大应用场景,在治理端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协同一体化应用场景,改革人力资源引进方式、培育范式、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促进人力资源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政策链深度协同,推动省市县一体、部门间协同、引育留贯通,实现人力资源整体智治新格局。

你们关于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作为技术和创新的载体,数字人才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要素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导向作用。以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为目标,系统重塑技能人才工作政策体系,抓好近半年来出台的《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等近20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大力实施浙派工匠行动计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人才队伍原则,构建党委人才办指导,人力社保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部门政策的叠加效应,从企业关注度高的税费减免、补贴、用地用能指标、技术改造等政策和项目着手,进一步增强技能人才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形成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技能人才的扶持力度。全面推行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动评价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精准对接推动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落地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畅通各类技能劳动者职业成长通道不断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融通发展,打造技能技术人才职业贯通立交桥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将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向所有具备条件的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放。数字化改革破题深度重塑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流程提供职业教育培训-技能人才评价-技能补贴申领-就业创业推荐全链条服务,进一步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三是加大技能人才工作宣传力度。2022将重点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继续遴选浙江杰出工匠60名、浙江工匠600名、浙江青年工匠2000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挖掘数字经济领域高技能人才的各类典型事迹,推出技能改变命运、技能铸造成就系列报道大力宣传我省针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新风尚,形成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数字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朱司仪(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电话:0571-87053055

邮编: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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