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3-08397 | 公开日期: | 2023-10-16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宁5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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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小军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宁53号建议《关于加强引入物业服务行业人力资源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缺工问题
为应对企业用工缺口常态化存在问题,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缓解企业招工用工难问题。
(一)坚持共建共享,营造更优就业环境。外来务工人员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和共享者,我们不断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切实将其纳入当地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范畴,在劳动用工、薪酬待遇、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卫生保健、文化娱乐、住房租购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以“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为抓手,为务工人员搭建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畅通进城求职渠道。2022年,全省累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6000余场,全年稳定2300万左右省外劳动力在浙就业,帮助230万脱贫人口巩固脱贫成果,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包括物业行业在内的省内众多结构性缺工企业的缺工状况。
(二)丰富招聘渠道,推动人岗精准对接。指导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招聘模式,提升招聘成效。开展各类云聘会活动,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线上名企行等方式实现岗位靶向推送,打造不打烊的线上招聘平台。如杭州市采用“1+N”模式,实现杭州主会场与全国13个省60多个合作地区分会场联动,形成规模效应;绍兴市开行“就业大篷车”远赴四川、贵州等地山区,进乡入村开展招聘。2022年全省累计举办东西部劳务合作专场招聘活动389场,提供岗位17.4万个,推送就业岗位92.6万个。
(三)加强技能培训,全力提升就业能力。以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为目标,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就业群体、重点地区和新业态新职业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建设各种类型的培训平台,引导用工企业加强在岗培训,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务工人员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2022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24.8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99.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1.2万人。
(四)加强权益保障,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大力推广电子劳动合同。深入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组织开展建设领域“安薪我先行 服务浙共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安薪护航迎亚运”、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根治欠薪秋季和冬季等专项活动,大大提升欠薪源头治理和纠纷化解能力,切实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二、关于政府服务项目招标情况
关于“政府服务项目对外招标时,招标评分标准中投标报价金额不以最低价作为得分基准,将平均价做为评分基准。政府在物业行业的特定扶持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在税收、政府补贴等方面予以优惠”的建议。目前,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在内的服务,涉及政府采购,采用招标采购方式并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是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地方政府无权改变。考虑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政策规定及物业行业特点,2023-2024年,我省省级物业管理服务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不涉及价格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以申请加入协议。省级预算单位所需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均可以在入围的供应商中直接选定,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招标以最低价作为基准价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您关于加强引入物业服务行业人力资源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多措并举,推动我省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营造良好招工用工环境,精准推送岗位,组织企业参加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招工服务,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引导企业转变落后用工观念,合理提高薪资待遇、改善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
二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提水平。
三是持续扩大职业教育长学制人才培养招生规模,大力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人才供给和产业需求高效协同,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契合度。
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陆欣蔚(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管理处)
电话:0571-85155728,传真:0571-85108832,
邮编: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