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3-08400 | 公开日期: | 2023-10-16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温8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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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睿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86号建议《关于推进山区26县技能人才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技能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党的二十大首次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升为国家战略人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先后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了一系列固根本、利长远的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具有浙江特色的制度、理论和实践成果,相关做法获人社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人民日报进行专题报道。截至2022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95万人,占就业人员的30.7%,其中高技能人才395.2万人,占技能人才的33.1%。全省共有技工院校108所,在校生19.8万人,每年向社会输送毕业生3.8万人,开展社会培训61.7万人次。
一、健全新时代技能人才培育体系
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高位推动新时代“浙派工匠”队伍建设。结合浙江产业发展布局和趋势,制定涵盖900个职业、36个系列的浙派工匠目录,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健全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全方位、全链条培育体系,其中明确提出“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在我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中,梳理出883项职业(工种)和8个职称系列的对应关系,使两类人才贯通更具有操作性。2019年至2022年,全省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62万人次,技能人才总量从982万人增加到1195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从292万人增加到395万人。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累计遴选新时代浙江工匠5276名,最高给予每人50万元财政经费支持。积极备战世界技能大赛,累计获得6金3银6优胜,在2022年世赛特别赛上,“刮腻子”冠军马宏达引发巨大社会反响。
二、深入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
遴选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2亿元,地方投入配套资金173亿元。出台浙江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教材管理等7个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技工教育发展基础。联合省委编办等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公办技师学院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22〕18号),在省属技师学院实施报备员额制管理,可为6家省属技师学院增加编制1600余个。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省技工院校合作企业达到6058家,共同成立产业学院83个,企业学院151个,校企合办“订单班”“冠名班”517个,在读学生1.8万人。目前技师学院设置标准严格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要求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整合现有资源优化技师学院布局,根据学校发展情况调整管理体制,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干部管理体制,配强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
三、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出台《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精准对接。探索建立“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在吉利控股集团等15家企业开展试点,遴选产生首批3名首席技师和26名特级技师,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出台《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推动企业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薪酬分配制度,促进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稳步增长。以省政府名义设立“新时代浙派工匠”表彰项目,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和政治地位。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支持计划,在落户、子女教育、购房、医疗等方面予以支持。目前,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要求招录单位按照岗位需要合理确定学历层次,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方式等作为限制条件。全省公务员招考的报考指南明确规定“技工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公务员录用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人社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试点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
瞄准“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建设目标,在台州市率先开展技能型社会建设试点,深度探索“以技增收”机制创新,推动技术工人股权激励改革,根据技能人才引育用等方面成效,给予100家技能创富型企业用地、用能、亩均评价、技改补贴等激励,台州市1000多家企业已实现技能与薪酬挂钩。2022年台州市技术工人薪酬同比增长8.9%。创新推出“技能共富贷”系列金融产品,已累计授信8.4亿元,高技能人才凭技能最高可授信50万元。浙派工匠“增技增收”相关做法被国家发改委列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一批典型经验。4月18日,省政府率先与人社部签署了《部省共建省域技能型社会合作协议》,总结推广台州试点经验,加快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
五、下步工作打算
您关于推进山区26县技能人才发展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具有积极的建设性意义,为我们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山区县技师学院建设。我们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对山区海岛县建设技师学院情况开展调研,并适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适当放宽山区26县技师学院建设要求的执行细则,省级层面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山区县新建的技工院校,2025年底前在校生达到2000人以上规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购置教学培训仪器设备等,着力补齐山区地区职业教育短板。支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培育单位到山区县设立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联合地方企业共建产业学院,支持地方产业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我们将结合省内技师学院发展情况,根据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制度规定,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三是全面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相应学历给予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资格。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和保障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四是进一步打通职业资格和职称互认渠道。我们将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评价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做好两类人才的职业发展贯通。
感谢您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朱司仪(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电话:0571—87053055
邮编: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