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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3-08401 公开日期: 2023-10-16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20号建议的答


发布时间:2023-10-16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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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科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20号建议《关于滚动实施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贷款担保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不断推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政策,持续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创业就业支持力度。一是持续优化政策。先后出台《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杭银发〔2016〕6号)、《关于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财金〔2016〕2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浙财金〔2020〕43号)等政策文件,相关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二是加大扶持力度。率先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国家规定的15万元提高至50万元。贷款利率上限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扩大扶持对象,所有在浙初次创业人员都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可申请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也可选择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将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及贴息申领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和就业省集中系统管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同时,将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情况纳入省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督查激励评价指标体系,促进政策落地见效。2022年,全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万笔、42.28亿元,贴息1.57亿元。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活动,举办校园政策宣讲会、创业讲座,通过APP、公众号、网站等途径加强政策宣传。今年5月29日至6月4日,我省组织开展了以“就业扬帆 政策护航”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全面梳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各地通过口袋书、“直播间”“大讲堂”等方式,在各类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活动期间,全省开展进企业政策宣讲764次、进校园政策解读476次,印发政策宣传材料11.1万份,服务高校毕业生9.3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业政策宣传,加大创业担保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推动全省各地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流程。加大对重点人群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引导金融机构对大学生等群体创业给予优先支持,实施优惠利率。

二、关于对加盟连锁品牌的创业大学生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政策措施,先后制定实施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等政策文件。除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外,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初次创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还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比如,在一次性创业补贴方面,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后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如您提案中提到的加盟连锁品牌的创业大学生,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可以为其提供一次创业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应享受创业政策的宣贯力度,切实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到更多高校毕业生。积极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切实帮助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创业成功率,实现创业梦想。

三、关于优化大学生创业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着眼推进大学生创业,坚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优化创业指导服务,积极构建便捷高效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每年扶持创业5万人以上,累计建成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09个,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愈加浓厚。一是全链条线上服务,迭代升级“浙里好创业”应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资金、场地、培训、政策、指导、活动”等全方位线上服务。二是创业孵化服务,全省共建成创业孵化基地535个,其中,大学生创业园221个,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三是创业培训服务,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按照省市抓师资培训、县区抓创业者培训的思路,分级搭建各类创业培训平台,全省有定点创业培训机构386个。四是创业指导服务,全省人社部门聘请创业导师1700余人,通过举办活动、下基层调研指导等方式,为大学生等创业者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一是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集聚各方优质创业服务资源,加快构建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能力培养、指导帮扶、孵化服务、融资支持、活动组织等一体化服务机制,依托“浙里好创业”数字化应用,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线上服务。深化创业精准服务活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通过资源对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讲座培训等方式,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二是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争创更优创业生态。推进市场主体智能登记,不断提升登记效率。持续深化企业开办、变更、准营、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动涉企高频证照事项集成办理,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提供良好准入环境。三是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继续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针对不同创业阶段,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加强在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每年培训学生数不低于在校学生数2%。

四、关于鼓励高校开设创业相关课程,配备专兼职导师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教育部门注重抓好高校的师资引育,提升双创教育能力。积极实施“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建立创业导师选聘培养、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锻炼培育成长的长效机制,省校两级联动,通过整合高校学科资源、校友资源、社会资源、国际资源等,配齐建强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专兼结合的双创教师队伍。设立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双创教育工作指导、师资培训。自2016年启动“创业导师培育工程”以来,共完成100期普适性培训,完成5004名创业导师培训任务,培育2万名大学生创业者;举办了8期高级研修班,培训创业学院院长160 名,骨干创业导师209名、324位高校教师和企业家入选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培育了一支量足质高的创业导师队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创业课程体系,推动了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深入发展和迭代升级,有效提升了双创教育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引导高校就业创业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不断提高就业创业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促进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和队伍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创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聚焦创新创业教育前沿、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健全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等主题,采用理论+实践的授课模式,辅以专家讲座、专题调研、成果分享、创业导师论坛等形式,对创新创业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者、从事创新创业教学工作骨干教师进行培训,提升双创管理服务水平。

您在提案中谈到,杭州已滚动实施四轮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建议省级部门牵头,总结各地政策实施经验和亮点,加大大学生创业创新扶持力度,进行全省推广,营造我省大学生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您的建议很务实,也很有针对性,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今年5月,我们印发了《浙江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围绕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作了具体要求。下一步,我们还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持续加强相关问题研究,结合全省实际,采取更加高效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韩朝利(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电话(传真):0571-81051063 

邮编: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