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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3-08072 公开日期: 2023-03-30

2023年度省人力社保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3-03-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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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处室

(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工资福利和奖励处

2023年3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

1.2022年1月-8月,开展全省公立医院调研,起草实施意见,报请省政府审定;

2.2022年9月-11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向各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征求意见;

3.2022年12月-2023年2月,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执行发文程序;

4.2023年3月,正式印发文件。

2

制定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2023年6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1.2022年8月,起草实施方案初稿;

2.2022年9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3.2022年10-12月,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4.2023年2月,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批;

5.2023年3-5月,报请省政府办公厅执行发文程序;

6.2023年6月,出台实施方案。

3

制定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浙江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

工伤保险处

2023年

第三季度

1.《工伤保险条例》;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6号。

1.1-3月,起草实施方案初稿;

2.4-7月,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3.8月,报请省政府办公厅执行发文程序;

4.10月,出台实施方案。

4

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关系处

2023年

第三季度

1.《最低工资规定》;

2.《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4〕40号。

1.1-3月,开展广泛调研,初步拟定全省最低工资调整方案;

2.4-6月,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方案进行充分评估论证;

3.7-9月,报请省政府执行发文程序,正式印发文件;

4.2023年第四季度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