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高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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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技能评价(鉴定)中心,各省(部)属高校:

为满足高校学生技能评价需要,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支持高校建立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34号)有关要求,现就高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

二、申报范围

(一)认定对象。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培训学员、成人非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等)。

(二)申报职业。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技能类水平评价职业(工种)中,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可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申报对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网址:http://biaozhun.osta.org.cn/。

(三)申报等级。高校面向学生开展认定可申报高级工及以下等级。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高校首次申报需登入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zynl.rlsbt.zj.gov.cn),法人登录后,进入本单位基本信息,点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新增备案申请”,机构类型选择“用人单位”,机构分类选择“院校”,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基本信息及职业等级填报,上传附件材料(需打包上传),并按照管理层级申报至省级或市级技能评价中心。

(二)申报材料。

1.浙江省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

2.学校申报情况介绍(附件2)及其他佐证材料。

(三)技术评估。技能评价中心依据评估细则(附件3)组织技术评估,评估合格的,报人社部技能鉴定中心备案,经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示后,可开展认定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技能评价(鉴定)中心要指导当地高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及时发布申报通知,稳步推进高校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各市可根据申报情况采取集中受理或分批受理方式。

(二)各类高校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等级认定主体责任,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设施设备,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评价质量。

(三)省部属高校直接向省技能评价中心申报,2023年申报时间:2023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联系人:洪丽兰,周灵剑。

联系电话:0571-88368036,88394289。



附件:1.浙江省高校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2.等级认定申报情况介绍模板

            4.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细则(试行)




                                                                         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9月8日           



附件1


浙江省高校技能等级认定


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填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制


申报单位名称


学校类型

本科院校    大专院校     高职院校    其他           

单位性质

公办院校    民办院校

隶属关系

部    属    省    属     市    属    

申报单位地址


负 责 人


职务


职称

(职业资格)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职务


职称

(职业资格)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工 作 人 员 情 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务

(职称、职业资格)

分工

















































命 题 专 家 情 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称或职业资格

专业/专业方向











































考 评 人 员 情 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或职业资格

专业工龄

考评职业领域

考评员

证书号码

















































注:每个职业原则上不少于5名命题专家和3名考评人员



专业与认定职业对照表

职业名称

工种/职业方向

等级

对应专业

培养层次

备注





































注:培养层次填写该本校该专业培养的最高学历或者最高技能等级。


附件2

(学校名称)

等级认定申报情况介绍(模板)


一、学校基本情况


二、申报专业情况

(专业优势、师资队伍、实操场地建设等)

三、技能评价经验

(以往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考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经历等)

四、评价资源建设

(职业标准开发、题库开发、考评员培训等工作经验)

五、评价体系建设

(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学分体系、职业标准纳入课程体系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安排)


         附件3

高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细则(试行)

评  估  内  容

评估方法和标准

配分

得分

大项

中项

小  项

一、

机构及岗位设置情况

30分

组织机构

有专门从事等级认定的内设部门,管理职能明确

查阅文件

10


管理人员

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

查阅文件、合同、社保等

10


专家队伍

命题专家、考评人员、内部督导人员符合要求

查阅文件、聘书或证书等

10


二、

规章制度情况

20分

工作场所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程

查阅文件

(每缺1项扣2分)

10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试卷)开发、保密规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控制有关规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安全保卫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场所重大问题或突发严重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人员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管理制度

查阅文件

(每缺1项扣2分)

10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督导人员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守则

三、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条件

40分

设备设施

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查阅资料

10


评价题库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理论知识权重表、技能要求权重表,参照题库开发技术规程,组织专家命题。每职业(工种)等级的理论知识试题库原则上不少于1200题,应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及答案;技能操作试题原则上不少于6 套,应包含试题、评分表(评分细则)、考生准备通知单、考场准备通知单

查阅资料

10


培养体系

专业与职业对应,课程内容涵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考核内容,等级认定证书纳入学分管理

查阅资料

20


四、

经费保障

10分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经费

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查阅文件

10


总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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