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桐乡:两“案”一“锦”,劳动仲裁“止争释法”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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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耐心、真诚的调解,尽管最终我们公司还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已经帮我们节省了很大一部分用工成本,我们还懂得了该如何去防范用工风险,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来桐乡市社会治理中心签字结案时,为桐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公平公正,为民解忧”,感谢仲裁员为公司调解了两起劳动争议。 陈某于2022年11月10日入职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事设计师工作。2023年11月11日,陈某与公司因为图纸设计问题引发矛盾,公司以陈某未及时交图纸造成损失为由,扣除了其2023年11月份的工资。陈某亦因讨要工资未成,申请劳动仲裁,并在工资基础上增加了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诉求。仲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基础上,分别多次做当事人工作,最终以陈某完成设计图纸,并交给公司,公司在支付11月份工资的基础上,适当支付经济补偿给陈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董某于2023年9月15日入职该公司,因为与客户发生争执,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导致当月工资被扣,一气之下冲动离职。离职后,董某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扣除的工资,外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仲裁员在受理该案件后,认真分析了当事人的诉求,并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想法,得知董某离职后也为自己的冲动后悔不已,公司其实也需要董某这样的员工。最终,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支付董某当月工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后,仲裁员有针对性的就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要合理合法等,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点对点的释法指导,源头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预防劳动争议再次发生。 2023年以来,桐乡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07件,调解结案92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2.1%,为构建辖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效用。一年多来,共收到锦旗7面,感谢信4封,工作得到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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