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四个强化”提升裁决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 2024-10-22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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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裁决文书质量,针对审理实践中部分裁决文书制作不规范、质量不高的问题,近日,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裁决文书规范化讲评暨审理质效推进会。

会上,市仲裁院院长毛桂平通报并总结分析了2024年上半年审理文书质效指标存在的问题情况,她指出,下半年工作要结合省级仲裁文书示范和宁波市级关于仲裁文书制作的有关要求,提高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仲裁员文书格式学习,从文书格式统一、事实认定和本委认为部分的逻辑性等方面进行提升,针对不会说理、不能说理等问题,对“重办案、轻文书,重实体,轻程序”的工作理念进行转化教育,培养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语言文字能力,重点把握法律文书的核心内容。二是要强化严格裁判文书制作标准,制定了《裁决文书制作指南》,明确裁决文书的格式和标准,要求仲裁员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力求做到结构合理、语言表述规范、引用法律条文完整准确、说理清楚透彻有针对性。三是强化把好裁判文书制作“三关”,即把好仲裁员的“拟稿关”,副院长的“核稿关”和院长的“签发关”。不仅要审查裁决文书中文字错漏,语句不通等问题,还要审查事实认定、证据分析、理由论述、法条适用等深层次的问题,严格落实“谁制作、谁负责”的责任,自查、审查,严防裁判文书“带错出门”。四是要强化常态化交流学习讨论机制,组织专、兼职仲裁员经常性讨论案件和开展学习,加强裁判标准和尺度的掌握,不出现明显法律适用错误;同时,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仲裁委员会单位会商机制,通过集体会商,最大限度实现裁判结果的正确和公正。

下一步,市仲裁院将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聚焦裁决文书质量问题,常态化开展评查工作,始终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不断提升仲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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