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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4-00220 公开日期: 2024-12-11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温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1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诸建勇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温57号《关于加快构建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成才体系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技能人才培育评价使用激励政策、改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推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需求

答复内容

1

构建产业工人“一体化”技能形成体系

一是统筹推进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23年,我省入选部省协同推进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省份。今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协同推进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工作。

二是对接产业优化专业布局。指导职业院校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和“卡脖子”技术领域开设一批新专业,适度超前布局培养紧缺人才。全省中职学校专业布点2616个,其中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占比分别为4.2%、44.1%、51.7%。高职专业布点1615个,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占比分别为2.3%、44.6%、53.1%,专业同产业契合度不断提高。

三是稳步扩大长学制人才培养规模。构建中职、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体系,打通职业教育学生成长通道。2023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65368人,较上年增加7052人,同比增长10.79%;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2486人,较上年增长 61.11%;持续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全省新增25个项目,共计36所中职学校、23 所高职院校参与改革,招生3210 人,较上年增长212%。

四是积极探索学分银行建设。积极发挥学分银行作用,推出课证融通项目“非学历证书-学历课程”认定转换工作,实现了电工高级工(三级)等9项非学历证书与学历课程的学分认定转换。充分利用“浙学通”“浙江学习网”和各地自主开发的线上学习平台,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同步开展教育培训,妥善解决学员的工学矛盾,提升培训效率。

五是持续扩大企业技能评价自主权。从2019年起启动开展企业技能评价试点工作,目前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8110家,其中用人单位7528家。推行“新八级工”制度,鼓励企业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评聘试点工作,已遴选2批共30家用人单位为试点企业,累计评聘首席技师3人、特级技师56人。推进“一试双证”试点,从业人员通过一次考试,即可同时获得企业认证证书和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首批共遴选8家试点企业,推动社会认定标准与企业实际应用更加契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技能培育体系,突出重点产业,全面整合资源,推动产业工人队伍量质齐升。聚焦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乡村振兴、一老一小领域,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根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技能培育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资源共享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体系。

2

构建产业工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培养激励。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24年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差异化补贴机制,支持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2023年,全省产业工人新增发明专利4.9万件,占全省总数的76.2%。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遴选了一批浙江工匠和高技能领军人才、高技能青年人才,对入选人员给予政治引领、经费支持、跟踪培养、实践锻炼等方面扶持。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出台《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分类目录》,将高技能人才分为ABCDE五类,指导推动各地将技能人才纳入当地人才目录,按规定落实住房、户籍、子女入学、医疗、创业就业扶持等优惠政策。目前,全省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纳入公租房保障人数占全省保障对象的45%,全省大力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市民、青年人受益超过100万人。

三是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按照现有政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和技工院校教师等八个领域883个工种已实现贯通,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或职业(工种)技能评价。在全省推进打造2000家技能型企业,引导企业与技能人才联合制定职业成长计划,以“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为基础,设置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技能岗位序列,建立管理、专技、技能序列纵向畅通、横向贯通的技能人才“H”型职业发展通道。

四是提高工资待遇。开展技术工人“以技提薪”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定期发布全省技能人才分职业、分技能等级工资价位信息,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台州市率全国之先出台《台州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若干规定》地方性法规,鼓励企业在薪酬分配中体现技术技能价值。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构建技能创富体系,建立健全“以技提薪”机制,持续优化产业工人就业服务。重点以打造技能创富型企业为抓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完善职工职业晋升制度、强化技能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既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又实现“职工增技、企业增效、职工增收”。

3

构建产业工人“全生命”荣誉管理体系

一是评选表彰优秀代表。以省政府名义设立“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表彰项目,2023年首次共评选表彰50名。广泛开展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以赛代评,树立典型,如省总工会今年将开展浙江省人工智能训练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等省级行业技能竞赛,对个人项目前三的选手,给予资金奖励,符合条件可授予“浙江金蓝领”称号。

二是积极提高政治地位。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荐高技能人才先进模范人物为党代会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各类群团组织代表或委员候选人,促进高技能产业工人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今年以来,结合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通过浙江日报、浙江广电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技能成才典型人物优秀事迹,共推出相关宣传报道680余篇、全网传播量3亿,推进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构建技能生态体系,加强政策支持和激励引导,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社会地位。深化开展“浙江省劳动模范”“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等表彰,深入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培育计划,继续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强化培育支持、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举办各类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完善并落实获奖选手表彰奖励、升学、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为更多优秀的技能人才搭建圆梦舞台。

感谢您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陆我厅门户网站,了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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