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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4-00221 公开日期: 2024-12-11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温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1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尤飞宇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温67号《关于加快打造“数字工匠”提高一线员工收入促进共同富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企业数字化改革扶持政策、改进数字人才培育工作、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需求

答复内容

1

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支持企业加大力度数字化改革。

我们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一是科学做好顶层设计。2022年以来,先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以省数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全面部署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工作。编制印发浙江省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评估报告,2023年全省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80.61%。二是推进中小企业数改试点。指导推动杭州、宁波入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名单,分别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5亿元。联合省财政厅组织遴选两批共40个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县(市、区),各给予5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指导各地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三是遴选培育数字类高技能领军人才。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浙江工匠”遴选工作,将数字经济产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对入选人员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3万元专项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这一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数改试点,持续开展数字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培育工作,积极探索面向数字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全方位、全链条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2

加快培养提升产业工人数字能力与专业能力。

我们不断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产业工人队伍。一是实施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2023年,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方案》(浙人社发〔2023〕14号),从培育机制、评价体系、发展生态等方面提出了18条政策措施,发挥数字头部企业生态、技术优势,面向本领域中小企业开展数字新技术、网络数据安全技术和电子商务等职业技能培训,每年新增数字高技能人才3万人以上。深入实施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累计培训智能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员35万人次以上。做好工信领域继续教育,2023年培训机电制造、信息技术、能源工程等工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1.8万人次以上。二是畅通数字技能人才评价通道。聚焦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加大对社会评价组织的遴选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职业675个,其中数字职业22个。推进数字技能人才“一试双证”试点,从业人员通过一次考试,即可同时获得企业认证证书和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首批共遴选8家试点企业,发布“一试双证”企业认证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比照认定目录(2023年版),推动社会认定标准与企业实际应用更加契合。三是夯实数字类职业评价基础资源。持续加强数字领域的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建设,陆续组织开发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密码技术应用员等职业(工种)省级题库。积极指导支持我省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开发数字经济新职业技能标准,阿里巴巴公司开发制订的《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新职业标准已经人社部发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一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即将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差异化培训补贴机制,加大对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二是深化专技人才知识更新。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广泛参与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万人次以上,认定继续教育学时8万条以上,培训工业设计技能人才1500人以上。三是广泛开展各类技能竞赛。举办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浙江省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竞赛、浙江省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业技能竞赛等,对成绩优秀选手给予相关资金奖励,并积极推荐申报各项人才项目。

3

搭建产业工人发展平台,提高数字化技能岗位薪酬。

一是扩大企业技能评价自主权。我省从 2019年底启动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明确将涉及数字经济职业优先纳入试点范围,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培训、自主认定发证,阿里巴巴集团公司、盘石公司等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已通过备案。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企业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根据岗位条件、职工日常表现、技能培训、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等广泛开展定级考评,重点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评聘试点工作,并建立相匹配的岗位薪酬分配制度。目前,已在全省遴选包括数字类产业在内的30 家用人单位为我省“新八级工”制度实施企业,累计评聘首席技师3人、特级技师56人。二是调动企业培训积极性。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行动,将企业职工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大力支持企业自行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和项目制培训。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在全省支持规上企业建设1000家培训中心,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范围。目前,全省已备案开展培训的企业达2535家。

下一步,我们将引导企业持续畅通数字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行“一试双证”制度,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产业领域,鼓励支持更多数字类企业实行“新八级工”制度,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进一步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

感谢您对数字工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陆我厅门户网站,了解企业数字化改革、数字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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