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社会保险

浙江省召开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4-12-25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决策部署,以及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的工作部署,12月24日下午,浙江省召开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视频会,对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作出具体安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鹏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先行城市人力社保局和相关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人力社保局分管领导、相关处室,税务局、金融监管局、证监局和相关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会上传达了国家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部署会议精神,解读了国家新出台的《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先行城市杭州、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和工商银行、国民养老保险公司代表作了发言,介绍了在个人养老金相关工作上的优秀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养老金储备、发展养老金融的重大举措。

会议肯定了我省杭州、宁波先行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两个先行城市主动探索,锐意创新,在宣传引导、优化服务、总结经验等方面积极作为,为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累了经验。

会议强调,为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工作落实落细,各地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人养老金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在推行过程中,要加强产品释义、改进投资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改善群众体验,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运行规范;要加强宣传引导,讲清个人养老金的意义、政策、流程,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意愿,引导更多的人积极参加个人养老金。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