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锦旗致谢 杭州市首例民事检察支持劳动仲裁案件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 2024-04-26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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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余杭区某物业公司维修工人老韩将一面印有“仲裁调解暖人心,定分止争促和谐”的锦旗送至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对仲裁委高效调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2020年年初,老韩在工作时不慎从人字梯上摔下造成右腿骨折,经认定确认为工伤,相关费用得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赔付。但受伤停工的两年间,物业公司没有足额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也没有落实。老韩多次与公司交涉均无果,几经周转下向余杭区检察院寻求帮助。经分析研判,区检察院建议老韩向人社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并认为老韩的情况符合民事支持劳动仲裁的条件,遂受理此案依法支持劳动仲裁。

今年3月中旬,申请人老韩在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向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区检察院同步向仲裁委递交支持劳动仲裁书。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快速受理了该案件,第一时间安排驻点调解机构和之舟调解中心调解员周孝孝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调解322日,在仲裁调解员和检察官共同释法说理、沟通劝导下,最终老物业公司就调解金额达成一致,调解员向双方现场送达仲裁调解书。411,老韩顺利收到了物业公司支付的2.7万元调解,这一起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圆满化解。据悉,这是杭州市首例民事检察支持劳动仲裁案件。

老韩的维权成功,正是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着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的生动写照。仲裁院积极开展“案前”调解服务,确立一个调解组织和一个律师事务所(案前调解工作站)为有调解意向的当事人提供高质效案前调解服务。以“调解员驻点”模式,延伸案前仲裁调解链条,不断完善仲裁全周期调解机制,有效缩短劳动者维权周期。

412日,余杭区人社局以本案为契机,与区检察院、区总工会签订《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同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支持仲裁、协同调解等协作配合机制该机制的建立打破了以往仲裁部门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壁垒,进一步强化了各方的良性互动和密切合作,共同构筑起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合力。

下一步,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立足职能、紧扣需求,为劳动者提供更便捷暖心的仲裁服务,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扎实发挥矛盾前端治理作用,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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