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海:庭前调解,促进纠纷快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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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按照“纠纷快速解决”的思路,创新办案机制,快速解决争议纠纷案件。 仲裁院根据案件繁简程度适用不同程序,简单案件引导到基层化解,或者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案前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复杂案件进入立案系统进行审理。实施分流后,争议案件平均化解时间有效缩短。 为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仲裁院与派出庭、工会主动对接、沟通案情,合力开展案前调解工作。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在庭外达成工伤待遇赔偿协议。 为维护当事人权利,对于先行调解的案件,除当场履行调解结果外,我院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经审核后置换成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仲裁调解书,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切实发挥劳动仲裁定分止争的作用,保证案件调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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