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深化“仲裁院-法院”裁审协作,共筑劳动纠纷解决新篇章

发布时间: 2024-09-14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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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下午,海宁市成功举办了第十七次“仲裁院-法院”裁审联席会议,标志着我市在劳动纠纷解决机制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此次会议汇聚了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等多方力量,并特邀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刘坤、张汐莅临指导,共同探索劳动纠纷解决的新路径。

业务培训:精准解析,收获颇丰

会议伊始,嘉兴中院高级法官刘坤为与会人员带来了一场深入浅出的业务培训。他围绕劳动争议中最为常见的七大类诉讼请求——劳动关系确认、工资及加班工资与奖金、未休年休假工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工伤保险待遇、竞业限制补偿金及赔偿金——进行了全面剖析。通过详细解读法律法规与具体案例,不仅为仲裁员们提供了宝贵的实战指导,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裁审衔接:深度研讨,统一标准

随后,会议转入2024年度裁审衔接工作问题的研讨环节。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洲娜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胡云峰分别就本年度各自受理、审理、结案及案件分布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针对十项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双方展开了充分而深入的交流,最终在二倍工资计算、举证责任分配、仲裁时效起算、实质审查标准、工资差额确认等多个关键问题上达成了共识,进一步统一了裁审标准,也为后续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制度展望:持续优化,共创和谐

自2008年首创以来,“仲裁院-法院”裁审联席会议制度在海宁市得到了持续深化与完善,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这一制度不仅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与效率,还促进了劳动争议的多元化解与多部门联动。更重要的是,它优化了营商环境,从源头上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未来,海宁市将继续深化裁审衔接机制改革,强化仲裁院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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