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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浙人社办函〔202538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人社202229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5全省有招生计划的技工院校。

二、申报内容

(一)招生计划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专业名称、培养层次、招收文化程度、学制及招生数等。

(二)申报3+2”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应提供包括申报单位、合作学校、申报专业和培养形式等内容的情况说明

(三)招生计划属于合作办学类型的,应提交《浙江省技工院校合作办学审批表》及合作办学协议等附加资料。

三、申报流程

(一)各设区市招生计划申报流程

1.技工院校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在“技工教育业务申报管理/招生计划管理申报招生计划。网上申报截止331日。

2.技工院校填报招生计划后,各设区市人力社保局应43日前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行审核。

3.开展合作办学的技工院校,应先将招生计划报合作学校所在地设区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谁注册、谁申报原则进行申报

(二)省属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申报流程

1.省属技师学院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在“技工教育业务申报管理/招生计划管理”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填招生计划。网上申报截止日期331日。

2.省属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省人力社保厅审核

3.开展合作办学的省属技师学院,应将招生计划报合作学校所在地设区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谁注册、谁申报”原则进行申报

、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人力社保局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申报工作,指导技工院校在招收本地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基础上,积极面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广泛开展招生工作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招生。

新专业申报工作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2025年新设专业备案的通知要求执行,并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添加。

各技工院校切实规范招生工作,认真组织编制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招生,原则上不得超计划招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计划招生的,应说明情况并及时补报招生计划数

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由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发文下达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彦,0571-85025330徐通熠0571-85025327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53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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