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5-00054 | 公开日期: | 2025-03-28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及成效
2024年,省人力社保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加快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等重大使命,严格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持续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扎实推动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人社法治建设全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学习任务,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全省人社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浙江省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2024年)》有关要求,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工作要点,坚持将人社法治建设与人社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作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决策程序,确保重大决策都经厅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职能职责。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先后制定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试行办法、全面加强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职业培训差异化补贴、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外籍人才计点积分地方鼓励性加分标准、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建设指引、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四实”改革方案等人社重点领域制度政策文件,扎实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育、劳动关系以及基层基础支撑等各项工作,切实在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中发挥职能作用、贡献部门力量。2024年,我省就业工作得到国务委员谌贻琴、人社部王晓萍部长以及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吉尔伯特·洪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工作得到人社部王晓萍部长的批示肯定,并在全国系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刊发长篇报道《这里的技能人才站C位》,全面介绍我省技能型社会建设经验成效。我省连续7年在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列为A等。我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经验案例。建设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社会保障卡集成改革、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等分别入选省级相关优秀实践案例。
(四)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牵头起草《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于2024年5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省域立法,《浙江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预备审议立法项目。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把文件内容和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查关,2024年印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均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备并公开。对我厅2023年底前出台的83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修改4件、废止(失效)163件。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厅“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研究确定2024年度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决策过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严格时限和节点管理,确保法定程序100%有效执行、决策制度100%有效落实。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围绕人社领域涉诉高风险具体行政行为,制定出台《浙江省人力社保系统依职权行政行为程序风险提示与工作指引》《浙江省人力社保系统依申请行政行为程序风险提示与工作指引》,指导全省系统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行政程序。二是强化行政争议案件指导。印发《关于建立全省人力社保系统行政争议案件报送制度的通知》,建立行政争议案件报送制度,加强对全省系统行政争议处理形势的分析研判,开展疑难案例研讨。三是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举办全省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厅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四是推进人社基层治理现代化改革。创新基层劳动关系治理新模式,累计建成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1499个,覆盖1315个乡镇(街道)。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我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139件,其中主办件36件、会办件103件,所有承办件均按时保质完成,省人大代表对我厅主办的建议答复满意率为100%。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检查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人力社保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加强对各地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四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积极稳妥处理各类行政争议22件,全年未有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发生。
(七)扎实推进人力社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人社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持续增强全省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素养。一是针对企业关注的劳动关系问题,持续深入打造“开工第一课”普法品牌,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特别是欠薪风险。二是聚焦老百姓关心的社保等问题,持续组织开展“政策零距离、服务进万家”社保政策宣传活动,打造“浙里‘老’故事”“安康姐姐”普法品牌、IP形象,帮助群众算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明细账”。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技能比武活动。坚持以比武为导向、以练兵为目的,先后组织开展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练兵比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技能大比武及全省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等活动。我省代表队在2024年度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二等奖。
二、2025年工作重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落实好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持续高水平推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不断完善共富型大社保体系,深化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确保人社领域各项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二)健全人力社保政策法规体系。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省域立法工作,研究出台我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措施,修改完善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不相适应的政策。
(三)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工作。加强对行政争议案件形势的分析研判,研究建立涉诉风险工作提示单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查评,研究发布2024年度行政争议典型疑难案件,举办系统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
(四)提升人社法治宣传实效。进一步加强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常态化宣传普法机制。持续擦亮“浙里‘老’故事”“安康姐姐”“开工第一课”等普法品牌、IP形象,充分发挥普法在增强法治意识、促进尊法守法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