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低空经济与山区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
|||||||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5〕17号)文件精神,低空经济与山区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项目列入2025年省级资助项目,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6日—28日,共3天。 研修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 二、研修方式 研修班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培训,同时结合研修主题,安排学术交流和现场教学。 三、研修对象 本期高研班面向全省从事低空经济产业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专家、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低空经济、山区发展领域学者;相关行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高层次管理人员。共60人,额满即止。 四、研修内容 在研修过程中,将邀请业内知名专家解读国家及浙江省低空经济政策体系,明晰山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与实施路径,深入了解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方向、支持措施和潜在机遇,提高低空经济产业规划、设计、实施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能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推动低空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专题讲座《低空数智化平台建设及产业发展》 专题讲座《无人机场景应用与前沿技术》 专题讲座《低空遥感与山区生态监测》 专题讲座《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与山区低空经济发展》 名企交流——与无人机前沿装备及应用研发企业面对面 现场教学——从丽水机场建设看山区空域发展规划 五、研修费用 本次高研班由省财政提供经费资助,不收取培训费用,统一安排工作餐。丽水市区(含开发区)学员不安排住宿,其他学员可以申请住宿。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或个人承担。 六、报名方法 学员于2025年6月24日前,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zjjx.rlsbt.zj.gov.cn)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并登录后,通过“高研班报名”栏目进行报名。 闫 娜,0578-2782590 15805889196(微信同号) 张 煜,0578-2119829 13567603085 七、考核要求与学时认定 1.学员在研修期间,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听取专题报告,积极参加研讨和交流。研修人员结合个人工作,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800字左右),并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2.根据学员研修期间到课率、学习交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学员可获得继续教育36学时,学员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在线查询和打印。 八、其他注意事项 若遇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课方式。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3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