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引领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办函〔2025〕6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等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2022年全省技工院校思政课专项评估及“思政课建设引领校”认定工作基础上,开展第三批全省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引领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实施“大思政课”建设工程,通过三批“思政课建设引领校”认定,在全省范围共设立思政课建设引领校30所(约占全省技工院校的30%),实现技工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传授、技能培养融合统一。
二、认定对象
全省技工院校。已认定为“思政课建设引领校”技工院校不再重复参加(浙江省技工院校第一批、第二批“思政课建设引领校”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学校自主申报(2025年5—6月)
各技工院校对照《浙江省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见附件2),结合近3年(2022年6月—2025年5月)本校思政课建设情况开展自评,填报《浙江省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引领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3)。
(二)市级推荐(2025年6—7月)
各设区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技工院校申报情况,围绕思政课建设组织领导得力、教学管理规范、队伍建设过硬、教学成果突出、特色创新有亮点等方面开展择优、按序推荐,并于7月15日前将《浙江省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引领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以及推荐校《自评表》《申报表》报送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省教研所,报送格式要求见各附件备注)。
(三)省级评估(2025年9—10月)
根据市级推荐情况,由省教研所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遴选后,组织专家通过听取学校主要领导汇报、查阅佐证材料、随机抽听思政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现场评估。
(四)认定公布(2025年11月)
省厅认定并公布第三批“思政课建设引领校”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技工院校要以“思政课建设引领校”申报自评工作为契机,自觉担起主体责任,守正创新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持续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深入挖掘优秀思政教师典型和思政课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持续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不断开创新时代思政教育新局面。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深入掌握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思政课建设的强大合力。
五、联系人
联系人:殷志艳、钱瑀。
联系电话:0571—87651285、85025331。
电子邮箱:919401585@qq.com 。
附件:1.浙江省技工院校第一批、第二批“思政课建设引领校”名单
2.浙江省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自评表
3.浙江省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引领校”申报表
4.浙江省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引领校”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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