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非财务高管财务领导力与新质生产力”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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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5〕17号)文件精神,非财务高管财务领导力与新质生产力创新体系构建高级研修班列入2025年省级自筹项目,由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和地点 研修时间:2025年7月11日-7月13日,共3天。 研修地点:绍兴永利大酒店(绍兴市越城区世纪东街47号)。 二、研修方式 研修方式包括专题授课、主题报告、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 三、研修对象 本期高研班面向全省各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共60人,额满即止。 四、研修内容 1.财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新质生产力价值创造; 2.企业合规与风险应对; 3.企业并购重组财税管理; 4.以数治税下的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5.现场教学:高级经济师申报案例分享讨论。 五、考核要求与学时认定 1.学员在研修期间,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听取专题报告,积极参加研讨和交流。 2.根据学员研修期间到课率、学习交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学员可获得继续教育36学时,学员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zjjx.rlsbt.zj.gov.cn),在线查询和打印。 六、收费标准 本期高研班属于自筹项目,收取培训费1000元/人,培训费含授课费、资料费、中餐费等相关费用。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研修人员应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身体不适请立即报告给班主任。若遇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课方式。学员请假需要提前备案。 2.有意参加研修的人员,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扫描下图二维码报名。 3.交费方式: 请报名学员将费用汇入以下账号: 单位名称: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南支行 账号:575904815110668 咨询电话:潘曲朋,19143585231 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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