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会计数据标准与财务合规创新”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
|||||||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5〕17号)文件精神,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受浙江省财政厅委托,举办“会计数据标准与财务合规创新”高级研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3日-25日,共3天。 地点: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二楼6号会议室 二、研修方式 研修方式包括讲座、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等。届时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并结合研修内容安排现场教学。 三、研修对象 本期高级研修项目招生对象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中高层次管理人员。 四、研修内容 研修内容紧密围绕高层财务管理人员的核心需求,设置兼具前瞻性、专业性和务实性的课程,主要涵盖:会计数据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应用、企业会计规范的战略视角与高级应用、人工智能驱动的财务管理创新、百年老字号的财务数智化转型成果分享、人工智能发展历程与大模型技术原理、大模型赋能财务合规管理与数据分析、大数据审计实务与案例、先进企业现场教学与管理实践互动研讨等方面。 五、研修费用 本项目由省财政提供经费资助,不收取培训费用,研修期间提供统一工作午餐。杭州市本地学员不安排住宿。所有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或个人自理。 六、报名方法 请学员于2025年6月18日前,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zjjx.rlsbt.zj.gov.cn),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并通过系统“高研班报名”栏目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成功以系统确认为准。 联系人:徐老师 余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381563 七、考核要求与学时认定 1.学员在研修期间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参与各项学习活动(含听课、研讨、交流及现场教学)。 2.研修结束前,每位学员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交一篇与研修主题相关的论文或学习心得(字数不少于800字)。 3.根据学员的出勤率、课堂表现、学习交流情况及提交材料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继续教育36学时。学员可在研修结束后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在线查询、打印。 八、其他注意事项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可能对研修方式或时间作出必要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通知。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25年6月10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