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流动仲裁进企业 便民利企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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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方便劳动争议双方,提高劳动争议解决的质量和效率,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创新劳动争议服务机制,以“流动仲裁庭”的方式开展现场庭审,以案释法,以审普法,让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贴近群众。 2025年6月16日下午,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流动仲裁庭”的方式“带案入企”,现场审理了一起因发生受伤事故确认劳动关系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在庭审过程中,仲裁员仔细梳理双方证据,精准提炼双方争议焦点。庭审结束后,仲裁员了解到申请人本案诉求实质是为解决工伤赔付问题。如果直接裁决,后续还会涉及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等一系列流程,申请人将陷入漫长维权之路。对被申请人而言,持续的诉讼也会影响企业形象和正常经营。为一次性化解双方矛盾,仲裁员向双方解读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释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随后,仲裁员又把握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根据申请人伤情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经过反复沟通,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当场支付申请人工伤赔偿费用。 “流动仲裁庭”改变了传统的办案模式,变“坐等办案”为“上门服务”,推动仲裁工作关口前移、服务下沉,帮助劳动者、企业就地解决劳动争议,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增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用人单位的合法经营意识,促进了劳资双方的和谐共处。 此次“流动仲裁庭”的成功实践,为劳动争议处理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下一步,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发力,持续提高仲裁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流动仲裁庭”服务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为劳动者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维权新渠道。通过“流动仲裁庭”,方便企业与劳动者就近处理劳动争议,全力解决企业和劳动者的烦心事、揪心事,以创新服务模式打通劳动维权“最后一公里”,为维护象山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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