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503X2/2026-1010677663 | 公开日期: | 2026-09-08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6-
09-
14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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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现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按照工作计划,我们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仍在实施的我厅制发的68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因文件内容不符合当前发展情况或已出台新文件替代等原因,不宜继续执行,决定宣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决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
三、关于文件施行日期
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得到及时执行,明确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单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电话:0571-87057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