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师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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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职技教〔2021〕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推动我省技工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升技工院校师生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师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分为学生组、教师组。

学生组:发明创造类(中级工、高级工)、创业类。

教师组:新产品开发及工艺创新。

全省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籍在校学生和在职在编教师(含在校从教工作时间超过3年以上非在编聘用教师),竞赛不分专业,学生发明创造类项目设中级工和高级工两个组别,其中中级工组别为初中起点3年级及以下的学生,高级工组别为高中起点或初中起点4年级及以上学生。

大赛各项目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参赛作品必须是申报日前师生已完成的创新创意作品或方案;以团队形式参赛的,可以跨专业组队;每项目参赛人员不超过5人。学生组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指导教师指导不超过2个项目。

二、比赛时间

初赛:自文件发布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以邮寄时间为准),4月底前在“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上公布决赛名单并通知入围选手。

决赛:2021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2021年4月15日前将初赛作品及相关报名资料以邮寄或快递方式至大赛指定收件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临安区锦北街道青年路45号,邮编311300),联系人及电话:张坤, 13456881570

四、比赛方式及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提交作品(包括展示视频及报名资料),经专家初评选出入围决赛的作品,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文件(附件1)。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以10%、20%、40%占比计评,获奖者由省教研所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六、其他事项

    1.大赛主办方对本次大赛有最终解释权。所有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申报者所有,主办方有权使用,报名参赛即视为同意以上要求。

2.大赛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吴维川,0571-61072098;张坤,13456881570。

省教研所联系人及电话:季育立,0571-87651287。

    3.比赛期间选手及指导教师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附件:1.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师生创新创业大赛技术文件.docx

2.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师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申报表.docx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21年3月15日


文件下载:浙职技教〔2021〕5号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师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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